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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3715000002/2020-4425141

2020-05-31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稿解读

关于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 202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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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就2020年招生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为了保持招生政策的连贯性,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在保持2019年政策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两项优惠政策,一是按照《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归雁工程”鼓励各类聊城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聊办字[2019]77号)文件精神,“归雁工程”子女,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二是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

二、招生时间

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安排,2020年招生工作四个区招生统一使用一个报名平台,遵循步调一致、关键时间和节点一致、报名入学条件基本一致的原则。具体报名时间由市局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招生工作流程(各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登记审核阶段

开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登记,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只可选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网址及登录报名办法,另行公告。

(二)材料复核阶段

对于网上报名审核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提出复核申请,将材料原件报学校进行复核。

(三)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录取工作。

(四)招生录取阶段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条件的四类情况依次录取。出现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并公示,需要随机派位的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证部门、家长代表和媒体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入学机会公开、公平、公正。

3.录取公示

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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