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投资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促进、调度等,并争取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计划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政策和法规;牵头组织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培育产业集群;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报表制度,完成上级统计普查和调查任务;负责核定、整理、上报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等工作;协调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的正常运行;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