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商贸服务、流通领域秩序、城乡市场体系、贸易政策、散装水泥管理、成品油监管、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进出口、外贸等有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拟订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区等招商主体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指导和协助园区等招商主体实施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研究拟订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拟订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招商引资调处机制,规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秩序;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