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根据市公安局授权,行使县级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权,承担侦查刑事案件及侦查终结的移诉工作。承办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