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负责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土地、规划、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和林业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发区的林业产业发展工作。(二)承担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