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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3715000002/2022-4421026

聊开管发〔2022〕12号

2022-12-20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有效

管委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聊开管发〔202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单位,各分支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同意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区和高新区管理科组织专家评论组确定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8项),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8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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