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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开发区聊开管发〔2018〕22号文件的通知

3715000002/2024-45338737

聊开管发〔2024〕3号

2024-04-29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有效

管委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开发区聊开管发〔2018〕22号文件的通知

聊开管发〔2024〕3号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单位,各分支机构,发展服务中心,各产业园区,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废止《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聊开管发〔2018〕2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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