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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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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字号:
发文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lckfq.gov.cn/channel_kfq_lcjjjskfq_197b/?open=zfxxgknb)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07号,邮编:252000,联系电话:0635-85192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印发《开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202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更新发布信息4427余条,其中主动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18次,会议均同步发布会议图解、视频解读、会议议题解读等信息,并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发布19件以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件均关联发布文稿解读、图文解读、政策问答、领导干部解读、专家解读等多形式、多角度的解读信息。重点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网站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同时督导各级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开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同比下降9.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项目规划、房屋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4件、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34件、其他处理1件,分别占比21%、23%、3%、52%、1%。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均结果维持;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查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个人隐私安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突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确保政府信息规范、有序、高质量公开。三是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对网站测评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梳理,细化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照问题精准整改,开展全面深入自查,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增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一是对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网站服务效能,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推进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不涉密、无错敏词,且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三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按照“瘦身提质”要求,顺利完成全区18个政务新媒体的梳理工作,保留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开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理顺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及时调度公开工作进展。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举办和参加业务培训6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各部门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37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7

行政强制

1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448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0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0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6

0

0

0

0

0

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开发区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开质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公开平台管理有待强化,部分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公开信息发布不规范、不精准。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存在解读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用语不鲜活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管,压紧压实公开主体责任自上而下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强化各类政府信息标准化发布。

    二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力度。优化解读流程,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扩展解读角度。针对关键词汇、关键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鼓励采用图文、新闻发布会、H5动画、卡通动漫等更多解读形式,全面实现一文多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3〕9号)要求制定《开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做好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开发区管委会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聚焦需求导向,建设“三级”政务公开体验专区。按照“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建设区、街、村三级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区级层面,依托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全方位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指南、留言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畅通信息获取与政民互动渠道。街道层面,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意见投递栏等功能区,高效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村级层面依托村级政务公开专栏,实时发布惠民政策、村级财务收入使用情况等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聚焦数据赋能,打造“指尖上”的政务公开专栏。结合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开发“聊开智慧”便民应用微信小程序,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等领域惠民政策,制作发布一图读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等多个解读文件,对政策要点、申报要求、办理方式等内容进行深入详细的分析,不断提高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册人数达6万人,发布解读信息33条。

三是聚焦互动交流,深入开展公开议事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推行居民议事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由街道社区牵头,围绕邻里纠纷、社区建设、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困难诉求等问题,按照“提议—商议—践议”流程,组织辖区群众公开议事、化解矛盾、阻断纠纷,全力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激发社区治理新活力。

(五)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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