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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住房发展规划

3715000002/2022-4420973

2022-07-18

开发区管委会

专项规划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住房发展规划

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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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确保人才能够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不断优化人才生活服务水平,助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市委人才新政各项举措,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着力推进全区青年人才住房建设,以缓解就业青年人才住房困难,发挥青年人才公寓在全区引才聚才计划中的应有作用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我区人才引进机制,大力招引高层次人才。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结合开发区实际,科学规划人才住房筹集任务,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科学增加租赁型和产权型人才住房供给,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让人才真正实现引得进、留得住。严格按照省、市每年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筹集建设任务,努力实现我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与人才资源总量相协调、相匹配。

三、工作内容

(一)规划建设要求

1、人才住房规划:要求在我区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中,按照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根据人才需求,转为人才公寓;棚户区回迁任务以外的住宅楼改建为人才公寓。

2、人才住房建设:按照“一区一特色”的原则,同一居住区坚持统一标识、统一外部装饰、统一内部装修、统一配套设施、统一管理服务标准。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交付、同步管理。

3、人才住房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第四季度根据我区人才需求规划、年度计划和上级要求,由组织、住建、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下一年度人才住房建设计划,科学合理确定筹集数量。

4、人才住房项目库:建立人才住房项目储备库,避免闲置空置和资源浪费。

5、人才住房分类: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

(二)房源筹集渠道

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配建、企业自建、划转、收购、租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筹集渠道,结合人才聚集区域积极建设筹集房源。

(三)户型要求

坚持成套住宅与公寓相结合,严格控制户型面积和占比。租赁型人才住房应精装修,配置日常生活家具,并配备相应空调、电视和网线接口等设施设备,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

(四)分配原则

按照人社部门确定的人才分类,坚持“类型不同、标准不同”的原则进行住房分配,结合年度用人计划,实行按批次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人才住房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创新技术手段,构建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对人才住房建设筹集、分配、流转等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调度统计,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主动配合,全力保障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三)建立监测评价和信用惩戒机制。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和任务分解要求,采用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加强对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督导考核力度,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考评成绩。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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