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04月22日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关于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鲁金监发[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依企业申请,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退出行业试点予以公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经营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号;经营许可证编号:鲁142019014。该公司因市场开拓日益艰难,导致经营回报未能满足股东预期目标,经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决定,该公司现不再开展业务,主动申请退出行业试点。现依该公司退出申请予以公示,自今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处联系。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今日起,不得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发现该公司已申请退出试点仍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请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处进行举报。现予以公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处举报邮箱:lckfqjrb@163.com。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服务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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