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一、申报依据
(一)市级认定人才。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印发<关于实施“归雁工程”鼓励各类聊城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的意见>的通知》(聊办字〔2019〕77号)文件精神,符合《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托或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生政策,就近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内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照意愿协调安排在其父母居住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引进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开发区认定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试行)》(聊开发〔2019〕2号)文件精神,协调相关单位,解决A-E类人才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二、办理流程
符合以上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按照《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于7月10日前提交《开发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开发区的户籍证明或1年以上居住证及有关居住证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办理申请手续。
咨询电话:8513383 联系人:陈科长
材料报送地址:开发区顺德大厦3楼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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