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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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0年第四季度创业补贴的申请情况进行公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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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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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424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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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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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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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部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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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信息 |
时间: 2020年12月08日
根据《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发〔2019〕70号)文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
聊城市启程代理记账有限公司、聊城市方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法安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3家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
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9至 12月15日(公示期 7 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就业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635-8512095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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