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及《聊城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审核评估流程,聊城福国大药房1家医药机构经审议符合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条件,拟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进行监督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进行电话举报。
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拟开通服务范围 | 医药机构地址 | 举报电话 |
聊城福国大药房 | 个人账户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蒋官屯街道滨河社区20号楼商-006号1楼 | 0635- 8513209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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