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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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资金用于开发区疫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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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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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42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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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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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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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部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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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总结 |
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共收到三笔直达资金共计145.31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集中收治隔离点经费、核酸检测试剂购置等专门费用支出。此项费用现已支出91.99万元,用于支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费用,为稳预期、保基本民生奠定了基础,充分保证了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与集中收治隔离点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聊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启动全区疫情防控应急救援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此项资金进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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