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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承办单位:开发区金融办 征集期限:2019-04-26 至 2019-05-27
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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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8〕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聊政办字〔2018〕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管委会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开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请对《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审阅,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5月27日前发送到办公室邮箱lckfqxxk@163.com。

联系电话:0635-851380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8〕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聊政办字〔2018〕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经管委会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开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省农担公司在我区设立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实现“政、银、担”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的。

 多年来,由于风险偏高、缺少有效抵押品等原因,我区农业发展资金贷款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大瓶颈。许多经营主体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由此加大了融资成本,滋生了许多社会风险。实现农业转型升级, 关键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助于促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的设立,为我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利于联合商业银行用足用活金融贷款政策,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融资需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规模化、规范化,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二、把握政策,明确任务

 “鲁担惠农贷”是省农担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会同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的一种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一)把握担保政策

 1. 把握“鲁担惠农贷”服务对象和范围。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 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2. 把握“鲁担惠农贷”担保的条件、额度和期限。申请贷款担保的主体要符合“六有”条件,即: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有效益、有主业、有需求。贷款额度方面,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 10-200 万元之间。对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期限方面,根据贷款申请人生产周期和现金流情况, 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 1-3 年。对于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农业机具购置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和担保期限。

 3. 把握贷款成本。综合成本由贷款

 利率和担保费率组成,银行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向上浮动幅度一般不超过 30%; 担保费率方面,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扶贫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 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 1.5%。要确保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贷款利率、贷款主体承担的担保费率、增值服务费率等各项之和)控制在 8%以内。

 (二)明确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鲁担惠农贷”是上级出台的惠民好政策,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明白纸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使“鲁担惠农贷”政策家喻户晓。要让广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失信寸步难行”的理念,同时也要让广大群众强化“监督失信人员就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 2.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农业

 2.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是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基础,也是各级政府加强经营主体服务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在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的指导下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开发区“鲁担惠农贷”项目担保贷款操作按 8 个步骤进行:

 (1)提出申请。有资金需求的经营主体,到乡镇(街道、园区)经管站提出担保申请,按要求填写担保申请书、提供担保申请资料。

 (2)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园区)经管站对担保资料进行初审,将优质项目报开发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

 (4)协商立项。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与合作银行协商立项。

 (5)项目尽调。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与合作银行根据各自程序进行实地尽调,撰写尽调报告。

 (6)项目评审。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与合作银行分别进行项目评审。

 (7)签署合同。对于银担双方共同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与合作银行、申请人分别签署合同。

 (8)银行放款。合作银行按规定程序放款。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场所由聊城市兴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室业务经费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农办负责组织全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要与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并建立“工作到村、责任到人” 的工作机制。各村委会主任作为调查摸底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程序张榜公示、准确上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园区) 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签字把关, 严格审核经营主体的诚信情况,严控经营主体的道德风险。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经管站要加挂省农担工作站牌子, 配合省农担公司开发区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做好本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建档立卡、项目尽调、保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省农担公司、区财政和金融机构按照 6:2:2 的比例实行风险分担。我区财政安排不低于 100 万元的风险基金,以后每年度根据风险基金使用情况及时补充,保持与政府分险责任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同时,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贷款基准利率及担保费50%的补助。

 (三)严格监督考核。开发区管委员会将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园区)综合评价;根据支持力度和工作业绩,对合作银行予以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把关不严,群众反映不满的,开发区管委会将严肃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鲁担惠农贷” 是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协同推进农业发展的一项惠农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既不能因为担心风险而少开展信贷业务,也不能盲目追求规模而无视风险,要尽职尽责、尽力而为, 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惠农实事落到实处。

 一、背景依据

 农业前期投入大、见效慢,又缺少贷款抵押物,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省委书记刘家义在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挥省农业发展担保公司作用,尽快推出“鲁担惠农贷’等产品,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推动担保机构向市县 (区)延伸,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省里出台了《关于做好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财农[2018]6号),聊城市也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 (聊政办字[2018]63号),都是为了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实现政银担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二、担保政策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连接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英果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申请贷款担保的主体要符合“六有”条件,即: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有效益、有主业、有需求。贷款额度方面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万一200万元之间。对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贷款期限,根据贷推荐函。3、项目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省农担公司办事处。4、协商立项。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协商立项。5、项目尽调。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根据各自程序实地尽调撰写尽调报告。6、项目评审。省农担公司、合作银行分别进行项目评审。7、签署合同。对于银担双方共同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省农担公司办事处与合作银行、申请人分别签署合同。8、银行放款。合作银行按规定程序放款。

 三、保障措施

 --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与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并建立“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各村委会计作为调查摸底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程序张榜公示、准确上报村委主任负责监督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财政所要加挂省农担工作站牌子,配合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做好本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建档立卡、项目尽调、保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鲁担惠农贷”是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协同推进农业发展的一项惠农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尽职尽责、尽力而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因为担心风险而少开展信贷业务,也不能盲目追求规模而无视风险,切实把这项惠农实事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管委会将对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根据支持力度和工作业绩,对合作银行予以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把关不严,群众反映不满的,将严肃予以问责。

 为增强《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我单位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止5月27日,未收到有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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