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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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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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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578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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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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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
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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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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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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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 |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一、政策背景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法律要求。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有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 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原则和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区实际,社会事务部起草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难题,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就近入学,因地制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消除大班额,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意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结合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际,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坚持“适龄、免试、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充分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确保每个孩子能够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意见》对入学年龄、入学条件、划片原则、录取顺序、残疾儿童入学、优惠政策等工作原则作了详细的解读,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招生范围划分:综合考虑各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人口分布、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是为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入学对象确定:明确招生对象的具体条件,一般包括具有本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本地区入学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三)《意见》详细介绍了报名、审核、录取的各项流程。
报名及录取流程:采取网上报名,规定报名的时间、方式和所需材料等,明确录取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如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录取名单等。
(四)《意见》对各类特殊群体入学情况作了特别说明。
(五)附件《开发区2025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明确了各学校招生具体范围。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社会事务部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635-851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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