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打造冀鲁豫地区职业教育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请对《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审阅,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5月4日前发送到办公室邮箱kfqzwg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513807。
为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打造冀鲁豫地区职业教育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为重点,通过积极打造聊城市职教改革先行区,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现职业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革新,为实现区域现代化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体制,对区内职业学校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实行统筹管理,推进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贡献。(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经贸局、政工部)
(二)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健全政府、行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学校基础建设多元投资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学校发展的财政瓶颈。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奖优抚优政策,对职业学校建设给予财政支持。认真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确保区内职业学校到2022年达到国家标准。(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经贸局、教育局)
(三)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以适应产业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赋予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开发区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数内自主确定用人计划和自主招聘各类人才,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实行事后备案制度,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推行校内岗位聘用制。支持区内职业学校与高等院校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政工部)
(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扩大招生规模,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建设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学生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初升高的职普比大体相当。(责任单位:教育局)
(五)切实做好职教高考工作。加大职教高考宣传服务力度,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要求,推进中职学校教学“诊改”,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努力为高职院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积极开展技能大赛活动,完善“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工作机制,用技能大赛推动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落实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机会。(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政工部)
(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学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支持职业学校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培训量按25%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支持职业学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培训和职业教育。(牵头部门:政工部;配合部门:教育局、财政局、农办、社发局)
(七)着力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推进区内职业学校高水平建设,提升其整体办学水平和发展质量,鼓励区内中职学校创建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五位一体”的职业学校,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深化中外合作办学,走出去引进来,通过合作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发展。(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经贸局、财政局)
(八)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抓住开发区职业学校的行业、专业特色,围绕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深入推进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构建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建立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没特色、招生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市场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专业调整提供数据支撑。(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经贸局、社发局、财政局)
(九)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质量提升。落实职业教育国家、省教学标准,推进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落实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支持行业企业积极与职业学校合作,参与制订教育标准。聚焦课堂“主阵地”,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建设精品课程。(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经贸局、社发局、政工部)
(十)抓好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要求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书证融通。依托山东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有序开展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政工部)
(十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区内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推动开展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激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推动校内实训基地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多元化推进产教融合。(牵头部门:经贸局;配合部门: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支持区内职业学校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培养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名校长,打造适应学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教管团队。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教师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争取2022年区内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政工部、财政局)
(十三)改革教师招聘制度。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业界优秀人才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专业教师。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有力促进双方人才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牵头部门:政工部;配合部门:教育局、经贸局、财政局)
(十四)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为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允许公办职业学校自主确定绩效分配办法,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牵头部门:政工部;配合部门:教育局、经贸局、财政局)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政治上,为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人选。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休疗养活动。做好山东省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遴选推荐工作,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牵头部门:政工部;配合部门:教育局、财政局)
(十六)改进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客户评价、同行评价、第三方评价的评价标准,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情况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保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把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职业学校政策支持、绩效 考核、表彰激励的重要参考。鼓励学校承办各级技能大赛,完善全员参与的校赛制度和全专业参与的市赛制度,努力提高职业校参加、承办技能大赛水平。(牵头部门:教育局;配合部门:政工部、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发挥好区党工委和职业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把握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领导和促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建设。
(二)建立开发区职业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开发区职教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开发区职教改革。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和本方案的推进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
一、背景依据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直接的教育类型,前途广阔、大有可为。长期以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地方实际,系统谋划推进,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倒逼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加速发展。
为加快推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打造冀鲁豫地区职业教育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重点任务解读
(一)让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更顺畅。为强化资源整合、提升职业教育整体贡献度。《通知》提出,对区内职业学校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实行统筹管理,推进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的贡献。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的机制。
(二)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职业教育耗材多,办学成本高,没有真金白银的支持,不可能有大的发展。《通知》提出,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提高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认真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加强实习实训及基础设施建设。
(三)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事后备案。将办学自主权还给学校,把责任落到学校。《通知》提出,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根基。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
(五)中职毕业生也能考大学。到2022年春季高考,只允许中职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参加夏季高考,这一政策为中职学校和毕业生创造了机遇。《通知》提出加大职教高考宣传服务力度,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要求,推进中职学校教学“诊改”,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推行就业、升学“双轨”育人模式,努力为高职院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
(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通知》提出支持职业学校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支持职业学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培训和职业教育。
(七)构建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让不同学校不同特色。结合我区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围绕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布局,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
(八)抓好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职学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参与试点的专业。二是统筹专业(群)资源,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将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选派教师参加有关培训。三是根据在校学生取证需要,对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内容或者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在培训评价组织支持下,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同时可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培训。五是管理和使用好有关经费。
(九)让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企业是职业教育最大受益者。《通知》提出,鼓励支持区内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冠名班”等多种方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推动开展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十)把好职教师资“准入关”。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既要会说,更要会做,要从会做的当中选会说的。《通知》提出要支持区内职业学校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培养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名校长,打造适应学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教管团队。
(十一)改革教师招聘制度。针对我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短缺情况,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有力促进双方人才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
(十二)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用灵活的薪酬政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通知》提出为鼓励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允许公办职业学校自主确定绩效分配办法,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十三)让技术技能人才成为“香饽饽”。着眼于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问题。《通知》提处做好山东省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享受省政府技能特殊津贴人员遴选推荐工作,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奖励或津贴。
为增强《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我单位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止5月4日,未收到有效意见建议。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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