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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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放射诊疗活动检查计划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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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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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423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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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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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4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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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管理办公室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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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监督检查 |
时间: 2022年04月04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发区卫健管理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放射诊疗活动检查计划及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人。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下发方案(2022年1月)
制定全区放射诊疗活动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2022年2月至10月)
结合2022年全省卫生监督“蓝盾行动”及“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资料收集(2022年11月)
总结全区各级各类放射诊疗医疗机构活动检查情况。
(四)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22年12月)
将今年完成的全部放射诊疗卫生机构活动检查结果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四、检查内容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放射诊疗场所及其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开展放射诊疗的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人员的保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八)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九)放射职业病人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将放射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检查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并以此为契机,完善放射诊疗活动监督工作管理档案,建立监督执法信息分析与通报制度,逐步提高放射诊疗服务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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