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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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开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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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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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425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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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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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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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分局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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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时间: 2023年01月10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要求,上级财政共下达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我区制定《2022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遴选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经过镇街推荐、现场查看、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聊城开发区农惠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此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补贴暂未发放。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资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电话:8510201)进行反映。
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名。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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