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4425343

聊开农字〔2020〕57号

2020-12-25

农业农村分局

有效

部门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开农字〔2020〕57号

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

为做好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0〕10号)和《聊城市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聊农发〔20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核定我区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更好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鲁财基〔2019〕2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0〕10号)和聊城市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聊农发〔2020〕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原则和范围

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定范围为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国家、省、市、开发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以下具体情况做出明确要求: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流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流程包括:种粮(小麦)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初核、汇总上报、公示(由乡镇到村公示)、确定,乡镇政府审核、公示、确定、上报,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并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等。

(一)农民自报告。为确保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种植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特别是有折实面积的情况下,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种植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面积截止时间由各乡镇政府自行确定。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街道)政府。

(三)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街道)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镇(街道)、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街道)政府。由乡镇(街道)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乡镇(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级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种粮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

(二)加强宣传发动。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掌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报尽报、据实申报。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自报告、核实、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信息复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以乡镇红头文的形式,于3月8日前报开区农业部门。

(四)严肃核定工作纪律。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一要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各乡镇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要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各乡镇要强化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村,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