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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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健全完善全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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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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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7773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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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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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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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分局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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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 |
时间: 2022年04月25日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的要求。旨在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出台目的
一是优化交易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扩充交易品种。在现有实物交易、指标交易、权属交易、服务交易的基础上,按改革试点类、公益类、市场类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进行规范和扩充,制定交易品种清单。三是完善流转交易机制。持续推进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创新交易体制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进场流转交易,推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进一步显化。四是深化拓展服务功能。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立足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基础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多样化服务。五是强化流转交易监管。加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水利、司法、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实现市场化运作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引导全区各级财政通过资金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和业务发展。三是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及业务培训。
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完善流转交易机制。一是扩大交易范围。积极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地票等交易品种,将交易范围拓展至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做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应进必进”。二是规范流转交易鉴证流程。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成为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的重要依据。将农村产权进场流转交易作为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农扶持资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涉农惠农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三是延伸交易服务链条。通过整合现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统,围绕交易前端的项目评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招商撮合,交易后端的融资担保、管理咨询、农产品销售等延伸服务,构建全流程服务链,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
咨询电话:85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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