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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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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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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5222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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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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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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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 |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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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 |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9号)关于“市县级政府按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现就《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及规范》《聊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生的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四、预案基本框架和修订重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属于开发区管委会专项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附则七部分。后面附了6个附件,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响应标准、处置流程图、事故报告表等。
这次修订的重点是部门职责分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各部门职责中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职责规定,对我区15个成员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新界定和明确。
根据当前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次修订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主动公开。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场监管部食药科
解读人:卜雪峰
电话:0635-851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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