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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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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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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5325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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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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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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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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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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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单位 |
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的有关规定,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审相关工作,进入社会公示阶段。
本次评审,在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办组建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复核、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共11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办文旅科反映(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乐媛
联系电话:0635—8517056
邮 箱:kfqwlk@163.com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1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小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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