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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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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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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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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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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7777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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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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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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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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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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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 |
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
按照聊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8日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帮扶对象。按照2023年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人均纯收入8000元)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同时要紧盯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监测帮扶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监测预警机制运行等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核查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取消低保政策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核查2017年以来历年认定的脱 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其中享受低保政策或有在校学生等情况的,认定依据程序是否属实规范、农户是否知晓认可。
2.核查“明白纸”实施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未消除风险);“12345 (12317)”等群众咨询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是否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核实线索,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3.核查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 线,重点关注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鲁乡振发〔2022〕11号) 文件落实情况,核查县级部门筛查是否及时畅通,镇级受理办结是否按时规范,村级是否真研判、真排查等,着力纠治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要对鲁乡振发〔2022〕11号文件出台以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研判台账进行梳理,核查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是否均进行过逐户研判,符合条件的是否已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此后,严格按照各级每月监测预警职责和《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有关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情况的农户,按照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研判,符合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识别。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帮扶对象,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关注已经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是否及时标注退出。同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帮扶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明确要求,监测帮扶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防汛、防旱、防灾等形势依然严峻,要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聊乡振字〔2022〕20号)有关要求,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县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帮扶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 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比对清洗、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要主动和医保、教育等部门进行比对,不一致的情况逐户核准、修正,确保系统内数据信息和帮扶对象实际情况一致。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由区乡村振兴局汇总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市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向省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经省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操作。具体工作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 进度安排
(一)分层分类培训(5月10日前完成)。区乡村振兴局组织 各街道开展业务培训,解读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有关工作。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根据培训精神,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逐级开展专题培训,确保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网格员等人员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5日前完成)。根据统一要求,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1日前完成)。各街道、物流园区要根据辖区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好信息采集和认定程序,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录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台账、总结报告(6月12日前完成)。本着工作留痕,有据可查的原则,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要及时汇总排查台账,并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经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签字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专责,层层精心组织部署实施,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作为底线任务来抓,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加强调度指导。区乡村振兴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层级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要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区乡村振兴局将适时赴有关地区进行实地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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