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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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文书(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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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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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42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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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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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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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处 |
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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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时间: 2020年09月16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聊开)应急检记〔2020〕SSJ-001号
被检查单位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
地 址 聊城经济开发区辽河路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候孝海职务:经理联系电话:叶云霞(18963555291)
检查场所安全生产档案材料、液氨储存区
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6日9时30分至9月16日11时35分
我们是 开发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丁玉军 、李文清,证件号码为15140095103、15140095199,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根据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和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丁玉军、李文清联合赛飞特有限公司专家王广昌、王可庆对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处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破损;
2、液氨卸车鹤管管壁未进行静电跨接;
3、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部门级的岗位职责。
针对以上1-3项问题,开发区安监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
(以下空白)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2020年9月16日
共1页 第1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聊开)应急责改〔2020〕SSJ-001号
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污水处理处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破损;
2、液氨卸车鹤管管壁未进行静电跨接;
3、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部门级的岗位职责。
(以下空白)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3项问题于2020年10月15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你单位应在进行整改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 证号:15140095103
证号:15140095199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应急管理部门(公章)
2020年9月16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共1页第1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聊开)安监复查〔2019〕WH-02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销售分公司聊城中华路加油站:
本机关于2019年4月1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
的决定[(聊开)安监责改〔2019〕WH-026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1、加油作业操作规程中已添加摩托车加油操作规程;
2、已建立职工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班长作为本班组兼职安全员,已佩带安全员标志。
4、加油站紧急切断系统的急停按钮设置配电室,已满足应及要求,符合GB 50156-2014第11.5.3的要求,已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5、配电室北侧贴地敷设的视频监控信号线穿管已修复。
(以下空白)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证号:15-011240
证号:15-01124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2018年4月28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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