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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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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中学

一、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资助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条件,资金用途及资助标准

(一)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补助.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初中为1250元/生/年。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的学生、低保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初中为625元/生/年。

四、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一)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班级认定、年级认定、学校认定)。

3、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5、根据教育、财政部门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学校让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农商银行储蓄卡。

6、发放资金到银行储蓄卡。

7、家长(学生)签字发放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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