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证学校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确保重点、统一核算、集中支付。
二、预算管理
学校应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学校应严格执行财务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或突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学校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收入管理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应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非法票据或未经批准的票据。
学校应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四、支出管理
学校应按照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预算安排合理使用各项支出,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
学校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报销审核,防止浪费和违规行为。
五、资产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及报废事项。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与审计制度,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学校应按照规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学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本财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本财务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北城中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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