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每个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量化评估细则,对教职工在师德(10分)、能力(30分)、出勤(20分)、成绩(60分)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定。
一、师德(师德学习笔记5分,工作态度5分,工作态度可为负值)主要指教职工遵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的表现。——总务处、教务处
1、在工作中,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工作态度)不得分,并作为教职工聘任的主要依据。
(1)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
(2)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对学生停课、劝退等)。
(3)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或兜售资料及其它商品。
(4)利用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有偿补课。
(5)工作、值班时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6)在考试中弄虚作假。
(7)教职工之间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
(8)上班时间饮酒、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9)考勤得分为负分。
(10)加入或参与邪教组织、黑恶势力。
2、在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酌情扣分。
(1)工作时间干私活、外出购物、校内卖东西、打扑克、下象棋、睡觉等。(1分/次)
(2)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1分/次)
(3)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及时完成学校的工作。(1分/次)
(4)在检查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行为者,根据情况处理。
(5)被社会、家长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扣2分/次)
如:各种投诉热线、家长闹校等
(6)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扣2分/次)
二、能力(25分):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完成工作量方面的表现。
1、课堂教学(5分)
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每学期由学校评课小组听课、评课一次,根据授课情况,依据参加听课老师所划分数的平均分分别计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
2、教案(5分)
2、听课本(5分)
班子成员和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区督导标准要求,要求记录认真,有听有评,每缺少一节扣0.5分,缺少项目酌情扣分。
3、作业(5分)
具体检查办法详见作业检查标准。
备注:科学作业检查实验、实验记录单、品社作业检查手抄报、音乐作业检查葫芦丝或歌曲、体育作业检查一二年级检查队列队形、篮球,三至六体育作业检查跑操、广播操、韵律操、篮球,美术作业检查手抄报或绘画。
4、活动加分(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同类活动,按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1)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授课人在各级评课活动中获一等奖,学校、联校级加0.5分,区级加1分,市级加1.5分,每上升一个级别加0.5分,每降一个等次在同等级别的基础上减0.2分。
(2)论文
教研部门逐级推荐上报的获奖论文及正规教育报刊发表的论文,区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区级三等奖加0.1分,市级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省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教职工在正规市级报刊发表的关于学校工作方面的新闻短讯市级每篇加0.3分、区级的记0.2分(通讯员为2人折半计算)教师辅导的学生作品在聊城日报发表的每篇0.4分、区级加0.3。
(3)教职工竞赛——(以部门安排为准,教务或教导或后勤)
在教职工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按等级加分,学校级别0.1分,联校级0.2分,区级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降低0.1分,市级一等奖加0.5分,每下降一个等级减低0.2分。
(4)教科研
结题的省级课题主持人计2分(主持人得相应分值,成员折半),市级课题1分(主持人得相应分值,成员折半)、区级课题0.5分(主持人得相应分值,成员折半)
(5)教具课件、多媒体制作
省一等奖1分;省二等奖0.5分;省三等奖0.3;市一等奖0.5分,市二等奖0.3分,市三等奖0.2分,区一等奖0.3分,区二等奖0.2分。
(6)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以部门安排为准,教务或教导或后勤处)
市级加0.6、区级0.5,同级别奖次不同,按同级别每降低一等次降0.2分。
中心校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1)第一名0.4分、第二名0.3分、第三名0.2分(可累计加分)
中心校组织的过程性检测等:,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分(可累计加分)
中心校组织的校本课程检查、作业检查:第一名0.2分、第二名0.1分
中心校组织的其它活动等: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5分,如:升旗仪式、课间操比赛等,主要负责人按名次满分加分,主要协助人员按主要成员的1/2加分。(可累计加分)
(7)积极参加上级及学校部门组织的活动。(以部门安排为准,教务或教导或后勤)
无以上加分项的活动,但未获奖,校级0.1分、联校级加0.15分、区级0.2分。
三、勤(20分)
1、出勤(10分,可为负分)
指学校规定的“在班”时间以及各类集体活动和办公时间的出勤情况。
(1)、事假:每节扣0.1分,
病假:教职工本人住院期间、教职工本人因病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确实有病需要休息者,此病假不扣分(住院需提供住院手续)
(2)旷工每天扣5分,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扣0.5分。
(3)、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一般不允许捎假、补假、电话请假(半天向业务校长请假并签字。一天至三天向校长请假并签字,三天以上向联校校长请假并签字、2周以上需向教育局请假)。
(4)、婚丧嫁娶产按上级规定,其他特殊情况,学校讨论酌情处理。
(5)节假日加班顶请假扣分,一天按七节课计算。工作是否加班由校委会决定并签字。
2、安全值班、升旗等,教导处安排的活动出勤(10分,可为负分)
在安全值班、升旗等教导组织的活动中,每无故缺勤一次扣0.2分。(如果当日已请假不在校,不扣分,但请假者如有值班任务,需向告知教导处,并自找值班人员代替)
四、教学成绩(60分)
中心校组织的期中、期末、抽考等检测。
五、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校委会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伤害、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它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位考核不合格者。
六、以上未尽事宜或异议由考核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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