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为保障我校科学实验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有效预防和杜绝实验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依据《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及相关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与要求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具体分管实验课堂教学安全。科学教研组长是实验室安全直接管理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当堂实验课安全的第一执行人和责任人。
(二)制度建设
科学教研组须依据本制度,结合不同年级实验特点,制定具体实验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完善。
(三)安全教育
每学期初及进行特定危险实验前,必须对学生进行专项实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纪律、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方法。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
(四)准入管理
未经安全培训及教师许可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或参与实验操作。低年级学生进行实验需加强看护。
二、课前准备安全规范
(一)教师备课
教师必须提前预做实验,充分熟悉实验步骤、材料特性(尤其是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物品)、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对存在较高风险的实验,须制定详细安全预案并报备。
(二)环境检查
实验课前,教师须提前检查实验室:
1.设施设备
水、电、气路正常,通风设备有效,消防器材(灭火器、沙箱)完备有效,急救箱药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器材安全
实验仪器、玻璃器皿完好无破损,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加热装置工作正常。
3.危险品管理
严格按规定储存、领用危险化学品。易燃品、强酸强碱、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双锁柜中,实行双人管理,领用登记详尽(品名、数量、用途、领用人、时间)。
(三)材料准备
教师根据实验人数和分组情况,精准准备实验材料。严禁过量存放危险化学品于教室。易碎、高温、锋利、危险物品原则上由教师分发、操作或严格监督下使用。
三、课堂实施安全要求
(一)教师监护
实验期间,教师必须全程在场指导、监督,不得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学生操作,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二)纪律要求
学生进入实验室须保持安静,按指定位置就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走动、触碰器材。
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嬉戏打闹、携带无关物品。
必须穿着简练(避免宽大衣物、围巾),长发需束起。根据实验要求佩戴防护眼镜或手套(如涉及化学品、加热、有飞溅物可能时)。
(三)操作规范
学生必须严格听从教师指令,遵循书面或口头告知的实验步骤操作。严禁擅自改变实验程序或混合不明药品。
正确使用器材:轻拿轻放玻璃器皿;加热时管口不对人,用试管夹操作;嗅闻气体应用“扇闻法”;电器使用谨防触电。
涉及酒精灯等明火操作,须远离易燃物,专人看管,熄火用灯帽盖灭,严禁吹灭或互点。建议小学阶段尽量使用更安全的加热替代装置。
禁止学生直接接触剧毒、强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品。相关操作由教师演示或严格指导下微量进行。
实验废弃物(尤其化学废液、碎玻璃)必须按教师要求倒入指定回收容器,严禁随意丢弃或倒入水槽。
(三)分组协作
实验宜分组进行(每组建议不超过4人),明确分工,相互监督提醒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采购与存储
按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分类存放于专用危险品柜(双人双锁),标签清晰(名称、浓度、危险性标志、购入日期)。柜体通风、避光、远离热源火源。
(二)领用与使用
教师填写领用单,双人核对领取。课堂用量最小化,剩余物品课后及时归还入柜并登记。使用过程严防泄漏、泼洒。
(三)废弃物处理
实验产生的化学废液、废渣等须分类收集于专用密封容器,贴明标签,定期联系专业机构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五、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一)应急处置
火灾:立即切断电源/气源,使用灭火器、沙土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撤离,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灼伤/腐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伤处至少15分钟(化学品),迅速报告校医或送医。
割伤:清理伤口,消毒包扎,严重者送医。
触电: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物使伤者脱离电源,必要时心肺复苏,报告送医。
中毒: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了解接触物,速报校医及120。
(二)事故报告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论大小),任课教师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报告教导处和校领导。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说明时间、地点、人员、经过、原因、处置及建议。
六、课后安全整理
(一)清洁整理
实验结束,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安全清洗、整理仪器器材,归位摆放。检查关闭水源、电源、气源。
(二)环境恢复
确保实验台面、地面清洁,废弃物按规定处理完毕。教师最后检查无误后,关闭门窗,锁好实验室及危险品柜。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学校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学校规定及相关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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