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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中学新校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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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中学新校区

一、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资助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条件,资金用途及资助标准

1、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资助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补助

3、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初中为1250元/生/年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

1、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资助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包括脱贫享受政策的学生、低保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初中为625元/生/年

四、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5、根据教育、财政部门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学校让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农商银行储蓄卡。

6、发放资金到银行储蓄卡。

7、家长(学生)签字发放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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