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为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4月12日,在第九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中学新校区联合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聊城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聊城法学会法治聊城研究会常务理事、聊城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志愿队成员、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执法社会监督员、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作为此次活动的宣讲人,为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法治知识,积极推动了“法治校园”的建设。讲座从防校园欺凌、防侵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三个方面展开阐释,深入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刘磊律师从中学生行为规范出发,对大家在校园内外甚至网络中的文明礼仪、遵纪守法问题,提出严格要求。考虑到中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刘磊律师运用大量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给大家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课。
结合学校实际以及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要求,刘磊律师特别讲解了校园欺凌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向同学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和危害、校园欺凌涉嫌违反的法律以及应当如何应对校园欺凌。从身边的真实案例入手,提醒未成年人欺凌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引导同学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从根源上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通过问答与学生互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一名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的好学生。
活动最后,开发区东昌中学新校区政教处主任崔超同志为刘磊律师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将在未来的日子里,加强学校普法工作,携手让法治阳光照亮孩子们心中每一个角落。
通过法治进校园的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将法治理念进一步根植于青少年心中。下一步,开发区东昌中学新校区将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活动持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营造法治、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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