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开发区第三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勤制度
考勤是教职工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考勤内容包括: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课后延时服务)时间。
2.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或培训时间。
3.临时通知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
4.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
(二)请假注意事项
因故不能正常出勤的,应按请假审批程序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需要离校的,必须按规定请、销假。请假时由本人填写《开发区第三实验小学请假条》(病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请假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休假期满或休假未满提前回校工作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到,并按照原请假审批程序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一)事假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事确需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二)病假
1.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
2.病假审批
请病假须持医生诊断书、病假证明(急诊除外)办理请假手续。因急诊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病情缓解后,要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出院结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存档。
(三)婚假
教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四)产假
1.女教职工生育可休产假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男教职工在其配偶生产时,可申请7天护理假。
3.产假期间含公休日、法定假日,寒、暑假期间开始的以出生证明时间为准,寒、暑假之外开始的以实际请假时间为准。
4.女教师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需要哺乳,每天享受1小时哺乳假。
(五)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丧假3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六)公假
因工作需要外出开会、学习或培训的,属于公假。
(七)销假
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进行销假,并在本人请假条上签字。
三、考勤细则
(一)考勤分为日常工作考勤和会议考勤,每学期共5分。
1.工作考勤
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0.1分;事假一天(满7节为一天,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扣0.5分;病假(满7节为一天,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扣0.1分;旷工一天,扣1分;婚假、产假、丧假、公假不扣分。
2.会议考勤
老师们按时参加学校的全体教师会议,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不准在开会时做于会议无关的事(看手机、写教案等),手机静音,认真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会议内容(不定期检查)。
(二)个人原因请假
每次请假扣0.1分,不遵守会议纪律的扣0.1分,旷会双倍扣分。
(三)补充
扣完总分后在办公室其它量化考核中按相应比例继续扣分。每学年请假15-30天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请假30天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未定等次。病假结束应按时返工,若需休养,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学校校委会视休养时长酌情扣分;无正当理由拒不返回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并上报上级人事部门。旷工连续10天以上,或一学年内累计旷工20天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考评办法
学校办公室负责记录,定期公布,每学期期末进行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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