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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3715000002/2023-4421041

聊开管发〔2023〕5号

2023-02-16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有效

管委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聊开管发〔2023〕5号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有关单位,有关分支机构,物流产业园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背景

1.2  指导思想

1.3  基本原则

1.4  编制依据

1.5  规划期限和范围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气候条件

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生态环境概况

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  《规划》目标

3.1  规划目标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3  目标可实现性

4  主要任务

4.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3  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4.5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4.6  强化环境监管

5  重点工程

5.1  畜禽养殖空间优化工程

5.2  畜禽养殖示范建设

5.3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

5.4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5.5 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6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  工程投资估算

6.2  资金筹措

7  效益分析

7.1  环境效益

7.2  经济效益

7.3  社会效益

8  保障措施

8.1  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8.2  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8.3  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8.4  加强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1  总则

1.1  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关系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农村能源革命、土壤地力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标准等文件,对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2017年2月27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聊城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18〕10号)的要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路径,以种养结合为抓手,推进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格局。

“十三五”以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称“开发区”)畜禽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养殖水平、防疫技术及规模化程度等显著提高,使畜产品质量和有效供给得以保障,但畜禽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及污染防治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十四五”农村环境治理的重大民生工程。

开发区为落实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监管,实现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新格局,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要求,编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指导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畜禽养殖业高效、快速、优质发展。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工作指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种植业及畜牧业协调发展,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方式,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持续降低畜禽养殖污染对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建设美丽开发区提供有力支撑。

1.3  基本原则

1.3.1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综合考虑开发区粪污环境承载力、畜牧业发展需求、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统筹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畜禽产品供给能力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坚持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畜牧产品稳定供给,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1.3.2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

针对开发区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养殖技术的养殖场(户)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污染防治和粪污利用模式,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1.3.3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以养分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协同推进畜禽粪肥还田与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根据开发区种植规模和结构现状,科学测算养分需求,优化肥料结构与施肥方式,削减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负荷,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

1.3.4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扶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治理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4  编制依据

1.4.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4.2  标准规范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25169-2010);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

《山东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鲁牧畜科发〔2017〕4号)。

1.4.3  政策文件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

《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7月30日);

《“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

《“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通知》(2017年2月27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2〕2号);

《关于印发聊城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8〕10号)。

1.5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时限:2022-2025年。规划基准年2021年。

规划范围:北城街道、蒋官屯街道和物流产业园区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气候条件

2.1.1  地理位置

聊城开发区位于聊城市区东北部,地处北纬36°26′21″-36°31′38″和东经115°55′24″-116°5′26″之间。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既可凭借东部沿海的开放优势,又可以利用内陆省份的丰富资源。开发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1.2  地形地貌

聊城市地质构造属华北地台的一部分,聊考断裂带又将全区分为2个二级构造单元,其西部为辽冀台向斜,东部为鲁西台背斜。境内分布许多断裂,其走向一般呈北东向。较大的断裂带为聊考断裂带,从聊城市区通过,全长约270km,境内长度为110km,呈北北东向,是区内辽冀台向斜与鲁西台背斜的分界线,同时控制着区内第三系的发育及构造形态的发展。该断裂带呈南强北弱的特点,聊城市位于该断裂带的北段。鲁西北地区自古代燕山运动以来,地壳运动总趋势以下降为主,长期接受新生代沉积,第四纪覆盖层较厚。

聊城市属于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因历史上黄河多次决口,改道泛滥,上游携带物质沉积不均,境内因而形成微变起伏,岗、坡、洼相间的平原地貌类型。全境地势西南较高,东北较低,海拔高度在22.8~47.8m。

2.1.3  气候气象

聊城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显著的季节变化和季风气候特征,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降水少,回暖迅速,光照充足;夏季气温高,雨量集中,温、湿度大,雨热同季;秋季天高气爽,降水较少,辐射减弱,气温下降,易出现秋旱;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越冬作物常受冻害。近20年(2000~2019年)年最大风速为14.7m/s(2003年),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40.7℃(2009年)和-18.8℃(2016年),年最大降水量为954.2mm(2013年);近5年(2015~2019)平均风速1.7m/s。

2.1.4  河流水系

聊城市境内地表河流有徒骇河、马颊河、卫运河、京杭运河、金堤河。开发区区域内及区域较近的主要地表河流有:徒骇河、小湄河、四新河、孙堂干渠。其中小湄河、四新河为徒骇河支流,孙堂干渠为引黄灌溉渠。开发区地表水系图见附图2。

(1)徒骇河

徒骇河发源于山东省开发区文明寨,流经聊城市开发区、阳谷、东昌府、茌平、高唐等县(区),在山东沾化县入渤海,河道总长410公里,总流域面积18090.4平方公里,干流从开发区文明寨入境经过市城区东南部,到高唐县李集出境进入德州市,长169.5公里,流域面积5182.7平方公里。徒骇河已按“64年雨型”(相当于三年一遇)除涝,“61年雨型”(相当于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了治理。聊城王堤口~四河头段设计排涝流量为267.3立方米/秒,行洪流量413.9立方米/秒。四河头处排涝水位32.0米,防洪水位33.5米。徒骇河在聊城市境内全长169.5公里,沿途有金线河、小运河、周公河、小湄河、西新河、七里河、赵牛河、茌中河、上四新河、羊角河等一些小支流、沟渠。徒骇河季节性特征极为明显,枯水期主要是污水,只有汛期或引黄尾水能不同程度地对污水进行稀释。

在聊城市共有5个县、市的工业废水排入徒骇河。上游有开发区、阳谷的污水排入河内,中游有东昌府区的污水,下游有茌平县的污水,位于聊城市东南的东阿县通过赵牛河向徒骇河排泄污水(入河口在德州境内)。聊城开发区最终纳污水体为徒骇河。

(2)四新河

四新河位于聊城市城区的东部,起源于东昌府区南部一带。四新河自1969年按排涝标准疏浚后,2003年对麻庄至固均店河段按原设计标准进行了清淤治理,行洪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河上建筑物多数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已运行三十余年,甚至四十多年。总流域面积313.4km2,河道总长35.9km,东昌府区境内长度30km,在蒋官屯镇入徒骇河,入徒骇河处宽15m,水深0.9m,流速0.02m/s,流量0.27m3/s。四新河位于聊城开发区境内。

(3)小湄河

小湄河为聊城开发区境内小型排水河道,长度8km,是聊城开发区主要排水河道。按照聊城开发区的规划,近期和远期开发区区块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湄河,最终排入徒骇河。小湄河入徒骇河处宽约3m,深0.25m,流速为0.03m/s。

(4)孙堂干渠

孙堂干渠为引黄灌溉渠。孙堂干渠汇入徒骇河处,河宽60m,水深1.5m,流速0.05米/秒。

(5)小运河

徒骇河与小运河在四河头交汇处分为两支,一支为旧运河河道,由位山二干渠占用周店以北小运河;另一支为新运河,新运河南起张秋闸,向北过阿城、七级、官桥口入聊城境内,经赵岗向西北过王庄、谭庄、杭海在苏里井南入赵王河。河道全长39.45km,其中聊城境内有9.7km,流域面积为331km2,聊城境内为20.3km2。按“1964年雨型”排涝标准设计,河底宽度6-19m,边坡1:2,排涝水深3-3.5m,排涝流量74.5m3/s。

小运河共设有位山闸、崔庄闸、古楼桥三个控制断面:位山闸位于东阿县境内,为小运河入聊城市境的对照断面。古楼桥位于临清市境内,为小运河出聊城市境的削减断面。崔庄闸在张秋,为聊城境内控制断面。

小运河来水为黄河水,在观园庄附近四河头与采用渡槽方式跨越徒骇河,在徒骇河南4km处建有谭庄水库,调节枯、丰水期小运河水量,小运河到聊城市区后通过东昌湖几处河道向东昌湖补水。在东昌湖东北起向北、河宽40m,流速0.02m/s,水深2m,到三里铺北侧桥用土坝截水,桥北无水。再向北到嘉明开发区南的渡槽,向北与周公河北支(在小运河西侧)并行,向北过新闸村后均通入西新河。

2.1.5  植被覆盖

聊城市属平原地带,植被稀少,覆盖度低,地带性植被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但由于农垦历史悠久,境内天然植被已很少,除零星分布的自然植被外,主要为栽培植被,具有明显的次生性质。地表植被多为农作物、人工栽培的用材林、农田林网、四旁树木和经济林木及次生草木植物群落。

开发区地处暖温带季风区,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中,光照充沛,夏季雨量充足,雨热同步,无霜期长。形成了“春旱多风,夏热多雨,晚秋多旱,冬季干寒”的气候特点,该地区植被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①落叶阔叶林

该类型以落叶阔叶林为主,主要为人工林,主要的树种为毛白杨等,主要分布在道路两旁以及田间地头

②绿化植被系统

该类型主要分布在开发区建设用地之内,主要为人工栽培的草地等常见绿化植物。

③农田系统

以农田系统为主的植被类型,栽培作物主要有冬小麦、玉米和部分蔬菜作物等,田间地边有许多杂草。

2.1.6  土壤特征

聊城市境内土壤类型较少,分布较简单。从类型上看共有褐土、潮土、盐土和风沙土4种土类,其中潮土为境内面积最大的土壤类型,本区地势平坦,土层较厚,沙粘适中,垦殖率高,灌溉条件优越,适合多种作物生长。

2.2  社会经济状况

2.2.1  行政区划

聊城开发区于1992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5年10月正式启动建设,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美丽的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区东北部。东与茌平区东阿县接壤,西南与聊城市城区紧邻。现辖2个街道(北城街道、蒋官屯街道)和1个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区行政区划图见附图3。

表2-1 各街道及园区行政区基本信息表

街道(园区)

村庄数

面积(平方公里)

北城街道

48

74.77

蒋官屯街道

45

42.23

物流产业园区

4

9

2.2.2  经济概况

根据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信息统计,2021年开发区生产总值171.76亿元,同比增长1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2.15亿元,同比增长2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加19.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幅度继续处于全市领先水平;批零贸易处于全市前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47亿元,同比增长15.2%。2021年确定重点推进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432.3亿元,列入省重点项目10个,列入市重点项目14个,确定区重点项目46个,其中实施类项目33个。

2.2.3  产业发展

聊城开发区具有独特的战略区位、良好的发展机遇,是前景广阔的投资高地。聊城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北接京津冀、南连长三角,是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的重要通道。当前,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先后被纳入中原经济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京津冀协同发展区,特别是被纳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成为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的叠加区,迎来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和省赋予聊城开发区鲁西内陆开放实验区、区域合作北部门户、统筹跨越和生态低碳发展高地的重要功能,聊城开发区将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驶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

作为聊城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开发区按照市委“争创一流,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聚力双招双引,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传统产业高新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服务配套现代化,已崛起为鲁西最具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的高端产业集聚区。目前开发区已形成了以机械制造业、纺织、服装、新材料、食品加工等为主的产业格局。

2.2.4  土地利用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报告》,

表2-2 开发区现状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乡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3980.35

66.58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3739.42

62.55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275.17

54.78

H14

村庄建设用地

464.25

7.77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41.76

0.70

H21

铁路用地

8.66

0.15

H22

公路用地

33.10

0.55

H4


特殊用地

21.14

0.35

H9


其他建设用地

178.03

2.98

E



非建设用地

1997.78

33.42

E1


水域

167.52

2.80

E2


农林用地

1830.26

30.62


城乡用地

5978.13

100.00

表2-3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乡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418.73

12.78

R1


一类居住用地

1.61

0.05

R2


二类居住用地

417.12

12.7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1.46

2.79

A1


行政办公用地

18.98

0.58

A2


文化设施用地

5.26

0.16

A21

图书展览用地

5.26

0.16

A3


教育科研用地

55.60

1.70


A31

高等院校用地

21.37

0.65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4.18

0.13

A33

中小学用地

30.05

0.92

A5


医疗卫生用地

6.75

0.20

A51

医院用地

5.97

0.18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0.78

0.02

A6


社会福利用地

4.20

0.13

A9


宗教用地

0.67

0.0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58.33

10.94

B1


商业用地

289.83

8.85

B2


商务用地

51.46

1.57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4.62

0.1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4.62

0.14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12.42

0.38

M



工业用地

866.89

26.47

M1


一类工业用地

857.79

26.19

M3


三类工业用地

9.10

0.28

W



物流仓储用地

119.14

3.64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9.14

3.6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99.67

18.31

S1


城市道路用地

578.80

17.67

S3


交通枢纽用地

6.37

0.19

S4


交通场站用地

2.14

0.07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14

0.07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2.36

0.38

U



公用设施用地

28.35

0.87

U1


供应设施用地

9.59

0.30

U11

供水用地

1.72

0.05

U12

供电用地

3.76

0.12

U13

供燃气用地

2.10

0.06

U14

供热用地

0.84

0.03

U15

通信用地

1.17

0.04

U2


环境设施用地

17.06

0.52

U21

排水用地

16.68

0.51

U22

环卫用地

0.38

0.01

U3


安全设施用地

1.70

0.05

U31

消防用地

1.70

0.05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792.60

24.20

G1


公园绿地

242.88

7.42

G2


防护绿地

549.72

16.78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275.17

100.00

2.3  生态环境概况

2.3.1  环境空气质量

本次收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2021年1月~12月聊城开发区例行空气监测数据,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2-4 聊城开发区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单位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μg/m3

13

60

0.22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μg/m3

22

150

0.15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μg/m3

33

40

0.83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μg/m3

54

80

0.68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μg/m3

45

35

1.29

超标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μg/m3

73

75

0.97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μg/m3

89

70

1.27

超标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μg/m3

142

150

0.95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mg/m3

1.6

4

0.40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

μg/m3

187

160

1.17

超标

根据收集的聊城开发区例行监测数据,当地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均达标;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及24小时平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达标;PM2.5年均浓度超标,超标倍数为0.29;PM2.5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达标;PM10年均浓度超标,超标倍数为0.27;PM10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达标;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超标,超标倍数为0.17倍。

根据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2021年开发区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比改善了10%,6因子较去年均实现同比改善,PM2.5、PM10、SO2、NO2、CO、O3分别同比改善了13%、10%、7%、3%、25%、5%。优良天数达到241天,优良率66%,较去年同比增加7天。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

2.3.2  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1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河流断面监测数据,西新河、周公河、小湄河和徒骇河地表水部分水质监测因子无法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因子包括CODcr、BOD5、总氮等,其他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地表水超标原因主要包括:区域范围内配套污水管网不健全,生产生活废水无法得到全部有效收集并处理;河流两侧沿岸面源污染随着降水进入河道。

2.3.3  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报告》中的土壤现状监测数据,区域内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开发区范围内土壤现状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2.3.4  需要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

开发区环境状况整体较好,但随着畜禽养殖业的不断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模场虽有配套污染防治措施,但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而不用、容量不匹配等问题;部分养殖专业户配套设施不完善甚至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内未做雨污分流,导致污水产生量增加,运输粪污采用简易的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存在洒落现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意识淡薄,粪污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大气等的污染。

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4.1  规模养殖场与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

(1)划定标准

依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鲁牧畜科发〔2017〕4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牧畜科发〔2017〕11号》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的划定标准,规模化和专业户划定标准见表2-5。

表2-5 规模化和专业户界定标准

畜禽种类

规模化

专业户

生猪

出栏量≥500头

50头≤出栏量<500头

奶牛

存栏量≥100头

5头≤存栏量<100头

驴/肉牛

出栏量≥100头

10头≤出栏量<100头

蛋鸡/蛋鸭

存栏量≥10000羽

500羽≤存栏量<10000羽

肉鸡

出栏量≥40000羽

2000羽≤出栏量<40000羽

肉鸭

出栏量≥50000羽

2000羽≤出栏量<50000羽

出栏量≥100000羽

4000羽≤出栏量<100000羽

出栏量≥500只

50只≤出栏量<500只

(2)猪当量

猪当量指衡量畜禽氮排泄量的度量单位,存栏1头生猪的年平均氮排泄量为1个猪当量。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以此计算畜禽养殖规模。畜禽存出栏量换算系数见表2-6。

表2-6 不同畜禽存出栏量换算系数表

畜禽种类

出栏量

折算为存栏量

生猪

2头

常年存栏1头

肉牛

1头

常年存栏2头

肉鸡

5只

常年存栏1只

肉鸭

5只

常年存栏1只

肉鹅

5只

常年存栏1只

肉羊

1只

常年存栏1只

2.4.2  畜禽养殖现状

(1)养殖场数量

据统计,开发区2021年养殖场总计177家,规模养殖场17家,养殖专业户160家,养殖专业户占全区养殖场总数的90.40%。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均主要分布在北城街道,分别为14家、121家,北城街道总养殖场数135家,为各街道及园区中数量最多;蒋官屯街道养殖场37家,其中规模养殖场3家,养殖专业户34家;物流产业园区养殖5家,无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5家。开发区不同类型畜禽养殖场户数量见表2-7、图2-1,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场户数量见表2-8、图2-2。

表2-7 开发区不同类型畜禽养殖场户数量统计表

养殖类型

规模养殖场(家)

养殖专业户(家)

合计(家)

生猪

11

97

108

肉牛

4

6

10

奶牛

0

2

2

0

12

12

1

0

1

肉鸡

1

14

15

蛋鸡

0

22

22

肉鸭

0

3

3

蛋鸭

0

1

1

肉鹅

0

3

3

合计

17

160

177


表2-8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养殖场数量统计表

街道(园区)

规模养殖场(家)

养殖专业户(家)

合计

北城街道

14

121

135

蒋官屯街道

3

34

37

物流产业园区

0

5

5

合计

17

160

177

(2)畜禽养殖量基本情况

据统计,开发区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肉牛、羊、肉鸡、蛋鸡、肉鸭、蛋鸭等,养殖总量为51269头(猪当量计)。从全区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分布情况来看,生猪出栏量20705头,主要分布在北城街道,占比为94.20%;肉牛出栏量824头,主要分布在蒋官屯街道,占比为90.66%;羊出栏量1250只,主要分布在北城街道,占比为93.6%;驴出栏量3000头,分布在蒋官屯街道,占比为100%;肉禽出栏量1313380羽,其中肉鸡出栏量1248000羽,主要分布在北城街道,占比为90.46%;肉鸭出栏量63000羽,主要分布在物流产业园区,占比为92.06%;肉鹅出栏量2380羽,主要分布在蒋官屯街道,占比为84.03%;蛋禽存栏量103900羽,其中蛋鸡存栏量103100羽,主要分布在蒋官屯街道,占比为70.32%;蛋鸭存栏量800羽,均分布在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不同类型畜禽养殖量情况见图2-3、图2-4、图2-5、表2-9。

表2-9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信息

序号

街道(园区)

企业数量

生猪出栏量(头)

驴出栏量(头)

肉牛出栏量(头)

奶牛存栏量(头)

羊出栏量(只)

肉鸡出栏量(羽)

蛋鸡存栏量(羽)

肉鸭出栏量(羽)

蛋鸭存栏量(羽)

肉鹅出栏量(羽)

猪当量(头)

1

北城街道

135

19505

0

77

0

1170

1129000

30600

5000

800

380

21065

2

蒋官屯街道

37

1200

3000

747

39

0

80000

72500

0

0

2000

29396

3

物流产业园区

5

0

0

0

0

80

39000

0

58000

0

0

808

合计

177

20705

3000

824

39

1250

1248000

103100

63000

800

2380

51269

(3)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情况

①不同类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情况

开发区规模养殖场共17家,种类为生猪、肉鸡、肉牛、驴。其中生猪养殖场11家,年出栏量7962头,均分布在北城街道;肉牛养殖场有4家,年出栏量577头,北城街道与蒋官屯街道分别各2家,占比分别为13.34%、86.66%;驴养殖场仅有1家,年出栏量为3000头,分布在蒋官屯街道;肉鸡养殖场1家,分布在北城街道,年出栏量100万羽。开发区不同类型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量情况见表2-10及图2-6,规模养殖场清单见附表1。

表2-10 开发区不同类型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畜禽种类

养殖场数

存栏量(头/羽)

出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生猪

11

/

7962

3981

肉牛

4

/

577

3847

1

/

3000

20000

肉鸡

1

/

1000000

8000

总计

17

/

1011539

35828

②各街道及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根据各街道及园区畜禽规模化养殖情况统计,开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17家,总养殖量35828头(猪当量计)。其中北城街道14家,总养殖量12495头(猪当量计),以生猪和肉鸡为主;蒋官屯街道3家,总养殖量23333头(猪当量计),以肉牛和驴为主;物流产业园区无规模化养殖场。各街道及园区养殖场养殖量情况见表2-11及图2-7。

表2-11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不同类型规模养殖场情况表

街道(园区)

生猪

肉牛

肉鸡

合计

养殖场数(家)

出栏量(头)

养殖场数(家)

出栏量(头)

养殖场数(家)

出栏量(头)

养殖场数(家)

出栏量(头)

养殖场数(家)

猪当量(头)

北城街道

11

7962

2

77

0

0

1

1000000

14

12495

蒋官屯街道

0

0

2

500

1

3000

0

0

3

23333

物流产业园区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

7962

4

577

1

3000

1

1000000

17

35828

(4)养殖专业户养殖情况

①不同类型专业户畜禽养殖情况

开发区养殖专业户共160家,总养殖量15441头(猪当量计),种类主要有生猪、肉鸡、蛋鸡、肉牛等,其中生猪养殖专业户97家,年出栏量12743头,分布在北城街道和蒋官屯街道,占比分别为90.58%、9.42%;牛养殖专业户有8家,均分布在蒋官屯街道,其中肉牛养殖专业户6家,年出栏量为247头,奶牛养殖专业户2家,存栏量为39头;羊养殖专业户有12家,年出栏量为1250只,分布在北城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占比分别为93.6%、6.4%;鸡养殖专业户共有36家,其中蛋鸡养殖专业户22家,存栏量103100羽,分布在北城街道及蒋官屯街道,占比分别为29.68%、70.32%;肉鸡养殖专业户14家,年出栏总计248000羽,分布在北城街道、蒋官屯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占比分别为52.02%、32.26%、15.72%。鸭养殖专业户共有4家,其中蛋鸭养殖专业户1家,存栏量800羽,分布在北城街道;肉鸭养殖专业户3家,年出栏总计63000羽,分布在北城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占比为7.94%、92.06%。鹅养殖专业户共有3家,年出栏总计2380羽,分布在北城街道及蒋官屯街道,占比分别为15.97、80.03%。不同类型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量情况见表2-12及图2-8。

表2-12 开发区专业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畜禽种类

养殖场数

存栏量(头/羽)

出栏量(头/羽)

猪当量(头)

生猪

97

/

12743

6372

肉牛

6

/

247

1646

奶牛

2

39

/

260

12

/

1250

500

肉鸡

14

/

248000

1984

蛋鸡

22

103100

/

4124

肉鸭

3

/

63000

504

蛋鸭

1

800

/

32

肉鹅

3

/

2380

19

总计

160

103939

327620

15441

②各街道及园区专业户畜禽养殖情况

根据各街道及园区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情况统计,全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共160家,总养殖量15441头(猪当量计)。其中北城街道121家,总养殖量8571头(猪当量计),以养猪、肉鸡、蛋鸡和肉鹅为主;蒋官屯街道34家,总养殖量6062头(猪当量计),以养猪、牛、肉鸡和蛋鸡为主;物流产业园区5家,总养殖量808头(猪当量计),以养肉鸡、肉鸭和羊为主。各街道及园区专业户养殖量情况见图2-9、表2-13。

表2-13 开发区不同畜类养殖专业户信息表

街道(园区)

专业户数量

生猪出栏量(头)

肉牛出栏量(头)

奶牛出栏量(头)

羊出栏量(头)

肉鸡出栏量(羽)

蛋鸡存栏量(羽)

肉鸭出栏量(羽)

蛋鸭出栏量(羽)

肉鹅存栏量(羽)

猪当量(头)

北城街道

121

11543

0

0

1170

129000

30600

5000

800

380

8571

蒋官屯街道

34

1200

247

39

0

80000

72500

0

0

2000

6062

物流产业园区

5

0

0

0

80

39000

0

58000

0

0

808

合计

160

12743

247

39

1250

248000

103100

63000

800

2380

15441

(5)养殖规模化程度分析

表2-14 开发区不同类型规模化程度统计表


规模化数量(家)

规模化猪当量(头)

专业户数量(家)

专业户猪当量(头)

规模化率(%)

生猪

11

3981

97

6372

38.5

1

20000

0

0

100

4

3846

8

1646

66.7

0

0

12

500

0

1

8000

36

6108

56.7

0

0

4

536

0

0

0

3

19

0

合计

17

35828

160

15441

69.9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规模化程度的测算采用将畜种折算为猪当量进行计算,全区总体规模化程度为69.9%,其中,北城街道和蒋官屯街道规模化率分别为59.23%、79.41%,物流产业园区规模化率为0%。各街道及园区规模化程度见表2-15。

表2-15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规模化程度统计表

街道(园区)

规模化数量(家)

规模化猪当量(头)

专业户数量(家)

专业户猪当量(头)

规模化程度(%)

北城街道

14

12495

121

8571

59.23

蒋官屯街道

3

23333

34

6062

79.41

物流产业园区

0

0

5

808

0

合计

17

35828

160

15441

69.9

2.4.3  污染防治现状

(1)清粪方式

开发区畜禽养殖场(户)采取干清粪、水泡粪的清粪方式,其中,采用干清粪的养殖场最多,占比达99.44%。畜禽养殖粪污收集情况见表2-16。

表2-16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情况表

街道(园区)

粪污收集方式(家)

干清粪

水冲粪

合计

北城街道

135

0

135

蒋官屯街道

37

0

37

物流产业园区

4

1

5

总计

176

1

177

(2)粪污处理设施类型及模式

粪污治理设施包括堆粪场、污水贮存池,粪污处理模式包括委托第三方处理、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全区99.44%养殖场粪污委托第三方聊城市子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进行处理,其余养殖场还田消纳。

(3)臭气治理措施

开发区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大部分远离居住区,大多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物理封闭或遮盖、场区绿化等臭气污染防治技术,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禁养区划定及综合整治

开发区禁养区数量为2个,总面积为47.02平方公里,建成区禁养区,北外环路以南到开发区边界,东外环以西到开发区边界,面积46.66平方公里;北城街道建成区禁养区,东至省道316、西至河洼刘东侧、南至顾辛支渠、北至小王庄村村南,面积0.36平方公里。全区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开发区禁养区分布图见附图6。

(5)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①畜禽粪污产生系数

粪污产生系数参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产生量测算参考中华东区数据。

表2-17 畜禽粪便及尿液产生量参数表

畜种

粪便产生量(千克/天/头(只、羽))

尿液产生量(千克/天/头(只、羽))

饲养周期(天)

生猪

0.93

2.19

180

种猪

3.0

7.60

365

奶牛

25

11.86

365

肉牛

14.8

8.91

365

蛋鸡

0.11

/

365

肉鸡

0.22

/

45

肉羊

0.69

0.41

365

综合考虑不同标准、规范和政策,以及不同畜种的体型大小,在计算畜禽养殖污染物过程中,关于表2-17中未列明的畜禽种类粪污排放量限值可将养殖量换算成相应的畜禽品种养殖量后进行核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换算比例为:1只鸭折算成1只鸡(蛋鸭折算成蛋鸡,肉鸭折算成肉鸡),1只鹅折算成2只鸡(蛋鹅折算成蛋鸡,肉鹅折算成肉鸡)。

②开发区不同类型畜禽粪污产生情况

通过计算,2021年开发区不同类型畜禽粪污产生情况见表2-18、图2-10,分析可知,尿液产生量为20954吨/年,其中驴尿液产生量最多,占比46.56%;粪便产生量为41991吨/年,其中驴粪便产生量最多,占比38.6%,肉羊和肉鹅粪便产生量相对较少。

表2-18 不同类型畜禽粪污产生情况表

养殖种类

尿液产生量(t/a)

尿液产生占比

(%)

粪便产生量

(t/a)

粪便产生占比

(%)

生猪

8162

38.95

3466

8.25

肉牛

2680

12.79

4451

10.6

奶牛

169

0.8

356

0.85

肉羊

187

0.9

315

0.75

肉鸡

0

0

12355

29.43

蛋鸡

0

0

4139

9.86

肉鸭

0

0

624

1.48

蛋鸭

0

0

32

0.07

肉鹅

0

0

47

0.11

9756

46.56

16206

38.6

合计

20954

100

41991

100

图2-10 开发区不同类型畜禽粪污产生情况图

③各街道及园区畜禽粪污产生情况

通过对各街道及园区畜禽粪污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北城街道、蒋官屯街道、物流产业园区粪污占比分别为39.06%、59.36%、1.58%,粪便和尿液产生量最多的均为蒋官屯街道。各街道及园区畜禽粪污产生情况见表2-19、图2-11。

表2-19 各街道及园区养殖专业户粪污产生情况表

街道(园区)

粪便产生量(t/a)

尿液产生量(t/a)

合计(t/a)

合计占比(%)

北城街道

16470

8114

24584

39.06

蒋官屯街道

24541

12828

37369

59.36

物流产业园区

980

12

992

1.58

合计

41991

20954

62945

100

④污染物产排状况

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来源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简称《手册》)。

表2-20 山东省畜禽养殖产排污系数表

系数类型

规模

畜禽种类

化学需氧量

总氮

氨氮

总磷

产物系数

规模化养殖

生猪(千克/头)

69.111

5.551

1.542

1.327

奶牛(千克/头)

1696.330

62.476

4.062

9.408

肉牛(千克/头)

1288.285

32.194

7.655

5.197

蛋鸡(千克/羽)

12.398

0.613

0.048

0.174

肉鸡(千克/羽)

2.695

0.100

0.037

0.022

养殖专业户

生猪(千克/头)

75.5

3.5

0.4

1.2

奶牛(千克/头)

2170.9

72.4

3.3

8.3

肉牛(千克/头)

1860.4

45.6

3.2

7.5

蛋鸡(千克/羽)

10.4

0.7

0.1

0.2

肉鸡(千克/羽)

2.2

0.1

0.010

0.020

排污系数

规模化养殖

生猪(千克/头)

6.7607

0.8544

0.2539

0.1376

奶牛(千克/头)

112.1725

7.8966

0.5752

0.6384

肉牛(千克/头)

115.1282

4.5111

1.3056

0.5653

蛋鸡(千克/羽)

0.4141

0.0241

0.0019

0.0063

肉鸡(千克/羽)

0.0845

0.0036

0.0013

0.0007

排污系数

养殖专业户

生猪(千克/头)

6.6495

0.3796

0.0419

0.1009

奶牛(千克/头)

192.9813

6.0259

0.3065

0.9908

肉牛(千克/头)

164.0545

5.5023

0.3511

0.7700

蛋鸡(千克/羽)

0.5497

0.0237

0.0023

0.0073

肉鸡(千克/羽)

0.1783

0.0089

0.0009

0.0018

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i——第i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吨/年;

ηi——第i种污染物的产污系数,千克/头;

Nj——第j种畜种的出栏量或存栏量,头、羽。

式中的计算系数为《手册》中产排污系数,山东省畜禽养殖产排污系数详见表2-20。《手册》中仅列明了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5种畜禽的产排污系数,对于其他种类的畜禽,参照“畜禽粪污计算参数”小节中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

表2-21 规模养殖场畜禽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

养殖种类

化学需氧量(吨)

总氮(吨)

氨氮(吨)

总磷(吨)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生猪

550.26

53.83

44.20

6.80

12.28

2.03

10.57

1.10

肉牛

743.34

66.43

18.58

2.60

4.42

0.75

3.00

0.35

肉鸡

2695

84.5

100

3.6

37

1.3

22

0.7

5088.99

345.38

187.43

13.53

12.19

3.91

28.22

1.70

合计

9077.59

550.14

350.21

26.53

65.89

7.99

63.79

3.82


开发区160家养殖专业户年产生化学需氧量3312.98吨、总氮164.45吨、氨氮19.738吨、总磷45.06吨,污染物年排放化学需氧量248.96吨、总氮11.869吨、氨氮1.1701吨、总磷2.8854吨,其中蛋鸡的污染物排放量最高,其次为生猪。

表2-22 畜禽养殖专业户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

养殖种类

化学需氧量(吨)

总氮(吨)

氨氮(吨)

总磷(吨)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生猪

962.1

84.73

44.6

4.84

5.1

0.53

15.29

1.29

肉牛

459.52

40.52

11.26

1.36

0.79

0.087

1.85

0.19

奶牛

84.67

7.53

2.82

0.24

0.13

0.012

0.32

0.039

31.46

2.77

1.46

0.158

0.17

0.018

0.5

0.042

肉鸡

545.6

44.22

24.8

2.21

2.48

0.22

4.96

0.45

蛋鸡

1072.24

56.67

72.17

2.44

10.31

0.24

20.62

0.75

肉鸭

138.6

11.23

6.3

0.56

0.63

0.057

1.26

0.11

蛋鸭

8.32

0.44

0.56

0.019

0.08

0.0018

0.16

0.0058

肉鹅

10.47

0.85

0.48

0.042

0.048

0.0043

0.10

0.0086

总计

3312.98

248.96

164.45

11.869

19.738

1.1701

45.06

2.8854

2.4.4  种养结合现状

(1)区域种植面积

2021年开发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6400亩,其中,粮食作物94400亩,豆类2000亩,经济作物蔬菜及食用菌1726亩。

表2-23 农业播种及生产统计

类别

指标

面积(亩)

面积占比(%)

粮食作物

粮食面积

94400

98.20

其中:小麦

46200

48.06

其中:玉米

46200

48.06

其中:豆类

2000

2.08

经济作物

蔬菜及食用菌

1726

1.8

经济作物小计

1726

1.8

农作物播种总计

96126

100

畜禽养殖粪污消纳配套土地面积指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养分全部或部分还田利用所需要的土地面积。等于养殖场粪肥养分供给量除以单位土地粪肥养分需求量。

养殖场粪肥养分供给量=Σ(各种畜禽存栏量×各种畜禽氮(磷)排泄量)×养分留存率

单位土地粪肥养分需求量根据不同土壤肥力背景值,单位土地养分需求量、施肥比例、粪肥占施肥比例和粪肥当季利用效率测算。

单位土地养分需求量为规模养殖场单位面积配套土地种植的各类植物在目标产量下的氮(磷)养分需求量之和,各类作物的目标产品可以根据当地平均产量确定,具体参照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计算。

通过计算,开发区畜禽养殖量为51269头(猪当量计),其所需配套土地面积为10153亩,由于开发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中仅1家养殖场(北城街道1家蛋鸭养殖专业户,蛋鸭存栏量800羽,猪当量32)粪污还田消纳,其余养殖场(猪当量51237)粪污委托第三方聊城市子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进行处理,减少开发区土地消纳面积10146亩,因此开发区实际所需配套土地面积为7亩,开发区目前配套消纳面积为30亩,可以满足开发区畜禽养殖需求。开发区粪污消纳配套土地面积情况见表2-24。

表2-24 各街道及园区粪污利用配套农田和林地情况

街道(园区)

猪当量(头)

所需配套土地面积(亩)

现状配套消纳面积(亩)

现状耕地面积(亩)

北城街道

21065

4172

30

36252

蒋官屯街道

29396

5821

0

22663

物流产业园区

808

160

0

603


51269

10153

30

49518

(3)粪肥田间配套设施

开发区规模化养殖场或专业户畜禽粪污经处理后通过管网、吸污车或专用运输罐车、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输送至消纳土地,采用通过管道或固态肥抛撒机还田。部分规模化养殖场配套有田间设施,如利用闲置坑塘建设沼液池,粪污经发酵处理后还田。部分专业户采用三轮车等将粪污运输至田地,运输过程存在洒落现象,影响周围环境。

2.4.5  存在问题

(1)部分畜种规模化养殖程度较低

开发区生猪养殖规模化率10.2%、牛养殖规模化率33.3%、鸡养殖规模化率2.7%,羊、鸭、鹅均无养殖规模化养殖场。总体分析,开发区畜禽养殖业总体规模化率不高,养殖专业户占比高、养殖数量大的问题。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完善

开发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大部分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但部分专业户污染防治设施利用率低,虽有粪污防治设施如堆粪场、储液池等,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不满足“三防”要求,与产生的粪污量不匹配,导致粪污外溢及粪污在场内露天堆放的现象;部分养殖场无粪污干湿分离措施,增加了污水排放量,部分养殖场户无雨污分流设施或者雨污分流设施不到位造成粪污产生量增加;养殖专业户清粪方式机械化程度低,部分仍采用人工干清粪的工艺;畜禽养殖粪污转运设施简陋(如农用三轮车),运输过程存在洒落现象,导致粪污遗落地面存在污染风险;区域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及恶臭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的恶臭、粉尘、蚊蝇、微生物等导致周围环境质量下降,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物造成空气异味的投诉、信访事件时有发生。

3)种养结合存在困难,粪便还田通道不畅

开发区多数养殖场粪污外委处理,极少数堆肥发酵后直接还田。目前,畜禽粪污作为肥料大面积供农作物生长尚处于摸索阶段,粪肥还田普遍存在季节性限制、还田成本过高、施用量难以准确把握等问题。目前,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向着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导致“种地的不养猪,养猪的不种地”,种养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存在,田间地头缺少粪污暂存设施,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粪肥利用方面机械化施肥率低、人工成本高,粪肥利用积极性不高,导致粪便还田存在一定困难。

(4)养殖环境监督管理难,执法依据不足

部分养殖场户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针对养殖专业户环境执法依据不足,不能够引起专业户在粪污治理上的重视。部门联动监管有待完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部门多,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分工不合理,监管合力不足等问题。

(5)政策支持不配套,缺乏相应制度和标准

政策保障欠缺,现有的政策对养殖专业户在污染防治上给予的补贴较少,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未完全打通,特别是用地政策吃紧,用电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不到位。目前国家缺乏有机肥生产、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相关标准,有机肥生产、使用量远低于化肥使用量。

3  《规划》目标

3.1  规划目标

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聊城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和生态循环的发展机制,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100%,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100%,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装备利用率明显提升。

约束性指标:

指标

目标值%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

100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

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

100

3.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3.2.1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等于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除以单位猪当量粪肥养分供给量(以猪当量计)。

猪当量是指用于衡量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单位,1头猪为1个猪当量,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为7.0kg。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N)测算方法和相关参数如下所示:

式中:

A——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根据区域内种植业各类作物的氮(磷)养分需求量测算,计算方法为:

植物养分需求量=Σ(每种作物总产量×单位产量养分需求量)

γ——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根据推荐值此处取35%;

λ——粪肥占施肥比例,%;

φ——粪便当季利用率,氮素取25%。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计算得出2021年开发区主要种植类型总需氮量,详见表3-1。

表3-1 开发区主要作物总需氮量

作物种类

100kg作物产量氮消耗量(kg)

2021年产量(t)

需氮量(t*a-1)

大田作物

小麦

3.0

25900

777

玉米

2.3

25040

575.920

大豆

7.2

40

2.880

蔬菜

黄瓜

0.28

581.18

1.627304

番茄

0.33

311.75

1.028775

茄子

0.34

436.45

1.48393

大白菜

0.15

1030.19

1.545285

萝卜

0.28

61.55

0.17234

大葱

0.19

13

0.0247

大蒜

0.82

540.24

4.429968

人工林地

杨树

2.5kg/m3

3799

9.4975

注:1.表格中每100kg作物产量氮消耗量数据来源于《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2.作物总产量数据来源于聊城市开发区提供数据;3.人工林地产量来源于2021年聊城统计年鉴。

通过计算,考虑粪污全部还田的情况,开发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猪当量计)为275100头,2021年开发区各类畜禽存栏量为51269头(以猪当量计),占总承载力的18.64%,由此可见,开发区畜禽养殖量远远小于土地可承载力(猪当量计)。

进一步分析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土地承载量,并与当前养殖量对比。 

表3-2 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可承载猪当量

街道(园区)

现状猪当量/头

可承载猪当量/头

承载力占比%

北城街道

21065

144200

14.61

蒋官屯街道

29396

127500

23.06

物流产业园区

808

2400

23.76

合计

51269

275100

18.64

通过计算,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量均小于土地承载力(猪当量计),土地利用最大的为物流产业园区,畜禽养殖量占土地承载力的23.76%。

3.2.2  区域养殖总量控制

根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可承载猪当量275100头,将土地承载力的80%(猪当量计)作为养殖规模预警值,则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预警值220080头。实际承载猪当量51269头,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预警值的23.30%,开发区剩余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223831头(以猪当量计)。由此可知,开发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充足。

3.3  目标可实现性

通过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的测算,开发区畜禽养殖量尚未达到土地承载的阀值,通过优化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随着开发区畜禽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规划期内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100%。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均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回用,没有采取达标排放方式的养殖场,可实现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100%。

加强环保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联合执法,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4  主要任务

4.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4.1.1  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严格环境空间准入

调整区域布局,引导畜禽养殖承载力相对不足的街道及园区养殖粪污向资源、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强区域转移。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有效衔接。新建养殖场根据粪污所需消纳土地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逐步引导优化种养业布局。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畜产品产量目标等,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人居环境、农业生产现状及土地利用现状,合理确定区域养殖规模,确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牵头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配合单位: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严格环境准入,依据《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管理方案》《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严格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制度,应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登记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环保等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按违法建筑处理,其污染防治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牵头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配合单位: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1.2  加强监督管理,选择适用模式

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管,严禁粪污偷排直排、乱堆乱放;加强对粪污治理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加强对堆粪场、储液池等设施的监管,确保其容量等满足相应设计要求,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加强粪污利用台账的记录管理,确保粪污去向有迹可查;引导已配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设施的提质改造,增大粪污处理规模和能力,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牵头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配合单位: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针对养殖专业户,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要求,坚持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及时清理畜舍内粪污,做到环境卫生,推荐采用干清粪工艺,建设优化雨污分流设施,减少污水产生及排放。规范固体粪污和液体粪污的贮存设施,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的要求。严禁粪污偷排直排、乱堆乱放,逐步建立完善的粪污利用台账记录。(牵头部门: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配合单位: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因地制宜总结、提炼适用于本地的实际的粪污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推广经济实用的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基质化等资源化利用模式,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鼓励全量收集和清洁高效利用,确保畜禽养殖粪污有效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2.1  推进粪污生态化利用

(1)集中收集储运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中心,辐射周边养殖密集区域,形成专业化的畜禽养殖粪污收、储、运链条,打通再生产品销售渠道,配备相应基础设施,搭建信息平台,为畜禽养殖资源化产品的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另一方面,将粪污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置和利用,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利用水平,实现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粪污的统一管理。(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2)粪污资源化利用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开发转化生物质能源。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构建本区域粪污收集、转化、应用产业链。针对收集、转化和应用养殖粪污进行生物质能源利用、沼气发电等工程,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补助,依法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政策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牵头单位: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配合单位: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源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田间地头建沼液储液池(罐)和喷灌管网,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使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检测体系,确保科学合理施用。(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4.2.2  优化粪污利用模式

根据各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消纳土地(含土地流转)配套情况,统筹考虑本地区种养结合现状以及沼气等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种养结合发展路径,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1)消纳土地充足区域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自有消纳土地面积充足的养殖场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GB/T36195-2018)》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个别养殖场自有消纳土地不足时,与周边种植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保粪肥施用面积能满足粪肥消纳需要。


(2)消纳土地不足区域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消纳土地不足区域,应依据主要环境制约因素,选择核减养殖量、提高粪肥替代化肥比例、增加有机肥外售等措施,确保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

当养殖场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通过与有机肥厂、沼气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将固体粪肥委托处理,液体粪污用于自有土地或与周边种植户签订消纳协议,施用于附近农田。

(3)养殖密集区域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专业户分布集中的区域,建设粪污集中收储中心,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利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集粪污收集、有机肥生产、有机肥销售、施用为一体的服务模式。

4.3  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的建设。

4.3.1  源头减量设施

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饮水器、栏舍清洗等设施进行节水改造,设置自动碗式饮水设施,做到源头节水,减少污水的产生和排放。

4.3.2  过程控制设施

畜禽养殖场区做到雨污分流,减少污水的产生,降低治理成本。推荐采用机械干清粪工艺,逐步淘汰现有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牛、猪养殖场采用刮粪板清粪工艺,家禽采用自动机械化清传送带粪工艺,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畜禽粪污收集效率。养殖过程中可采用物理除臭、化学除臭、生物除臭、场区绿化等臭气污染防治技术,配备通风排气、气体收集处理装置,合理增加场区绿化面积。

4.3.3  末端利用设施

畜禽粪污实行干湿分离,干粪经堆积自然发酵腐熟后,用作肥料还田,污水暂存在污水池,经发酵处理后还田或实行达标排放。采用制造有机肥方式的,有机肥产品应达到《有机肥料》(NY52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等要求后作为商品有机肥出售。采用沼气发酵的,建设厌氧消化反应器、沼气收集和处置系统、沼液沼渣分离和贮存系统,实现资源化产品的安全处置、妥善贮存和综合利用,做好冬季保温。采用堆肥发酵工艺的,应建设符合设计规范的储存、发酵场地,配备翻抛设备,堆粪场、沼液池等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委托第三方处理的,需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粪污委托处理台账。粪污资源化利用可采用动物蛋白转化模式,通过饲养蚯蚓、蝇蛆及水虻等,将粪便转化成动物蛋白饲料,用于水产、畜牧养殖。经蚯蚓、蝇蛆、水虻等生物利用后畜禽粪便直接堆肥并快速升温发酵,然后用于农业种植。可通过政府鼓励、补贴机制扶持有机肥厂的运营,采用对农户补贴等措施,提高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减少粪污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3.4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与完善,提升田间配套能力,建立还田土地台账,规范还田管理,杜绝直排。完善田间粪污暂存设施,根据村庄畜禽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沼液沼渣抽排机、远距离施肥泵粪肥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通过吸污车或管道形式将处理之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粪污转运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探索畜禽粪肥还田激励政策,引导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实行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资源化还田的粪肥托管服务,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

4.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需按照有关要求准确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明确台账填报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台账应保留2年以上,台账内容应包含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粪污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养殖专业户逐步完善粪污利用台账记录。定期对记录和管理人员组织培训和参观学习,聘请专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的记录和管理要点进行现场指导,按要求对每个养殖单元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养殖场户,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资源化利用,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对于未记录台账的养殖单元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整改、警告、处罚等必要的处理措施。(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4.5  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集中进行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全量化能源利用模式,坚持建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以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用地协调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

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粪污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配备收集运输设备和暂存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周边养殖粪污。引导相邻的规模化养殖场与规模化种植基地对接,共建粪污消纳基地,支持建设田间沼液贮存池、粪污输送管网等配套设施,全面拓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充分发挥街道(园区)、村级基层政府的监督力量,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覆盖。(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

4.6  强化环境监管

根据养殖污染防治压力和环境管理需求,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机制与措施。从规范审批、强化日常监管与防范污染风险三个方面明确部门分工、监管要求和措施,通过环境监管、执法、指导等措施推动压实养殖主体责任。严格审批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准入门槛,规范养殖项目审批程序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新建养殖场根据粪污所需消纳土地情况,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场区位置,对重点监管区域严格审批监管,禁养区内严禁新建养殖场(户)。强化日常监管,明确畜禽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内容和属地部门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等措施要求,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防止退养反弹;科学指导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督促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防范污染风险,结合当地种养情况和环境压力制定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规模化养殖场不开展环境评价、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置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组织对完成整改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现场复核,检查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对超过整改时限,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仍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各镇街、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到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检查,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随机查看,对反弹复养的养殖场进行查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农业农村分局、各街道(物流产业园区))

5  重点工程

5.1  畜禽养殖空间优化工程

针对区域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全面、动态、定期排查,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养殖场,建立并公开取缔清单,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畜禽养殖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养殖场复养。对区内畜禽养殖散养户,实施拉网式摸排清查,对涉及禁养区的,对环境影响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户,实施空间优化调整搬迁。

5.2  畜禽养殖示范建设

以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为示范点,按照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推广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自动饲喂,粪污资源化、污染零排放,突出清洁生产和资源有效利用,突出治理设施的先进性,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以示范点带动作用形成示范区,实现现代化养殖、标准化治理、科学化利用。

5.3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

针对开发区区域内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通过奖补方式,对固体粪污暂存池、污水沉淀池、污水管道等粪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提高相应的污染防治水平。

5.4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从两个方面推进田间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推广,一是针对当前田间配套利用较多的街道(园区),具有较好的利用渠道和方法,实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点提高田间配套设施标准,实现应收尽收、能用尽用。二是几乎没有做过田间配套利用的街道(园区),不具备田间利用的基础和技术能力,重点选取部分试点村,建设田间配套设施,引导周边农户实现粪污聚集,并逐步推广普及。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远距离施肥泵等粪污还田设施。

5.5  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完成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基本信息,建立完善污染物治理及排放信息。将平台与各街道及园区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共享,并安排专人进行平台的管理、填报和更新等工作,将每个养殖单元全部记录在平台上,实时更新各养殖单元的动态和环保措施履行情况,加大管理力度。

表5-1 重点工程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时限

畜禽养殖空间优化工程

全面、动态、定期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非规模化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并公开取缔清单,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的畜禽养殖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养殖场复养。

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区经济发展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等

2022-2025

畜禽养殖示范建设

以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为示范点,按照标准化、现代化的要求,自动清粪、自动环控、自动饲喂,粪污资源化、零排放综合利用,以示范点带动作用形成示范区,推进现代化养殖、标准化治理、科学化利用。

区农业农村分局

区经济发展部、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等

2022-2025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工程

区农业农村分局

区经济发展部、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等

2022-2025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以选取部分试点村,通过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等方式完善田间粪污配套设施。

区农业农村分局

区经济发展部、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等

2022-2025

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完成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基本信息,建立完善污染物治理及排放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区农业农村分局、各街道及物流产业园区等

2022-2025

6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  工程投资估算

开发区畜禽养殖空间优化工程、畜禽养殖示范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工程,五大类工程五年投资合计1700万元。

表6-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畜禽养殖空间优化工程

200

2

畜禽养殖示范建设

200

3

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

700

4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500

5

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100

合计

1700

6.2  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强化引导、约束、扶持,依靠企业自身和社会资本解决发展和环境的问题,政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各养殖场搬迁、改造投资估算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规定,并参照市场价格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估算指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序要求,和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中央及地方环保和涉农专项资金。结合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的申请方向,做好前期工作,包装整合污染治理项目,特别是大型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依托企业的资源优势,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聊城市及开发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瞄准公益性环境改善项目,以减少区域养殖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环境为核心。同时强化财政资金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引导市场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向发展。

社会资本投入。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的运营模式,通过PPP、EOD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方向投入。

企业自行投入。出台畜禽养殖产业优化发展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调动企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在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企业发展双赢。

7  效益分析

7.1  环境效益

通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减少粪污排放量,能够有效改善区域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等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在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加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7.2  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能够有效推进开发区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产业优质发展、企业增收和农民致富。同时,在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推行清洁养殖等措施的同时,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7.3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轻畜禽养殖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百姓传统印象中养殖场户“脏、臭、差、污染大户”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养殖场户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8  保障措施

8.1  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退养反弹;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退养企业异地搬迁养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配合制定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异地搬迁的养殖企业用地,切实为退养搬迁企业排忧解难;确保畜禽养殖污染企业退得出、安得住,畜禽产品保供给,畜牧事业有新发展。

8.2  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加快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8.3  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贷补贴政策,对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沼液收集处理等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活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8.4  加强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切实提高养殖场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农畜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把畜禽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农业技术或养殖技能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亮点与问题,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附件:1.开发区规模化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2.开发区部分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存在问题清单

          3.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畜禽养殖信息及配套面积要求清单

          4.开发区地理位置图

          5.开发区地表水系图

          6.开发区行政区划图

          7.开发区规模化养殖场分布图

          8.开发区各街道及园区养殖量

          9.开发区禁养区分布图


附件1


开发区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畜种

存栏量(头、只、羽)

年出栏量(头、只、羽)

粪污治理设施配套情况

粪污利用方式

1

聊城市聚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季海

850

3000

堆粪场+发酵床

委托处置

2

聊城市开发区军林养殖厂

王洪木

肉牛

360

30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3

山东三牛养殖有限公司

季海

肉牛

124

200

堆粪场

委托处置

4

聊城市开发区天泽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苏庄村

380

630

堆粪场

委托处置

5

聊城市开发区北城绿源生猪养殖场

河洼刘村

350

57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6

聊城市开发区北城宏顺生猪养殖场

李东楼村

260

430(设计出栏100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7

聊城市开发区兴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周堂村

0(设计存栏600)

1200

堆粪场+沼气池

委托处置

8

聊城市开发区北城延勤生猪养殖场

周堂村

20(设计存栏500)

48(设计出栏75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9

聊城市开发区北城志宇生猪养殖场

周堂村

280

58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0

聊城市开发区顺风生猪养殖场

王庄村

360

864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1

聊城市开发区伟达生猪养殖场

邱张村

24(设计存栏400)

460(设计存栏65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2

聊城市开发区江北通泰养殖场

谢楼村

720

150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3

聊城市开发区万明专业合作社

周集村

肉鸡

0(设计存栏180000)

100000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4

聊城市开发区洪路养殖合作社

范庄村

肉牛

30(设计存栏150)

17(设计出栏18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5

山东聊城华悦中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李楼村

肉牛

370

60(设计出栏18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6

聊城开发区李树涛生猪养殖场

周堂村

550

88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17

聊城开发区许平平生猪养殖场

周堂村

0(设计存栏1200)

800

堆粪场+储液池

委托处置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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