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年01月18日
为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向开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635—8511281
电子邮箱:lckfqfpb@163.com
附件:雨露计划项目公告名单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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