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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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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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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422981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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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开建字〔2022〕8号 |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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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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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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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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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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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
聊开建字〔2022〕8号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有关部门,各分支机构,物流产业园区:
《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2022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长沙望城“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聊城市住建局印发的《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区既有自建房屋建筑。
(二)排查整治重点。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及“四无”建设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内容。一是全面排查是否有拆改房屋主要承重结构、加层、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等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情况;二是全面排查装饰装修改建工程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特别是违法改造、违规建设、违法审批等未取得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有关部门要于5月10日前全面完成属地范围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填写《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台账》《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排查台账和违建处理情况于5月11日前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二)重点整治阶段:
一是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问题的自建房屋,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实行精细化分类管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方案,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二是对“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自建房,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自建房,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规用作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随后实行挂牌督办、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人员,要依法严惩重罚。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制度规定,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区、街、村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隐患清单、整治清单移交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告知具体情况,督促其对照清单开展整治。
(二)加强社会共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房屋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三)认真做好工作梳理总结。各街道办事处、物流产业园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自建房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进展与成效,分析问题与建议,研究对策与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附件:1.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台账
2.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
附件1
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台账 | ||||||||||||||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地址 | 产权人/使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设年代 | 房屋用途 | 结构类型 | 房屋安全隐患类型 | 安全鉴定等级 (A级、B级、C级、D级、未鉴定) | 整治计划情况 | 备注 | ||||
县(市、区、管委会) | 镇(乡、街道) | 社区(行政村) | 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 其他安全隐患说明 | |||||||||
备注:1.统计范围:本台账统计对象为经排查为有安全隐患房屋,填报内容均以排查系统数据为准,如有差异请在备注进行情况说明。 2.“建设年代”栏:1980年及以前、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以后。 3.“房屋用途”栏:自住自建房、餐饮服务、民宿宾馆、零售批发、医疗卫生、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养老服务、非自建房、其他。 4.“结构类型”栏:砖石结构(预制板)、砖石结构(非预制板)、土木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混杂结构、其他。 5.“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栏:人工斜坡、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沟、其他。 6.“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栏:填报存在风险的结构部位,包括,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其他。 7.“其他安全隐患说明”栏:填报除地质灾害隐患、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外的其他安全隐患,如消防安全隐患等,没有则填“无” 8.“整治计划情况栏”:已整治、计划半年内整治、计划1年内整治、无整治计划、其他。 9.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
附件2:
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
产权人(使用人) |
| 房屋性质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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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m2) |
| 结构类型 |
| 建造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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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 县(市、区) 乡(镇、街) 村(社区) | ||||||
鉴定等级 | |||||||
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 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 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 备注 | ||||
安全隐患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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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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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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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 签字时间: | |||||||
填写单位(机构): 填写时间: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县(市、区)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产权人(使用人)各留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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