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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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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商务和投资促进部

文稿解读

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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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部

    一、制定背景

消费对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为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复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借势借力春节消费旺季,惠及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制定《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二、决策依据

(一)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二)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聊城市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自2023年1月19日,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下发《关于印发聊城市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3〕3号)后,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部积极对接,结合开发区实际,认真学习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四、主要举措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 24号)、《开发区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聊开商投字〔2022〕2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区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2023年,全区新发放5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  

解读:汽车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0%,综合评估汽车券的拉动作用最大,是扩大内需、稳定消费的重点,根据省厅推算,拉动比例达到1:44.6。为解决广大居民消费者的购车压力,开发区计划发放5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按购车金额区分10万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及以上,按照购车金额发放不同金额消费券。

(二)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引进力度。推动全区有实力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并在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争取省、市级25万元奖励,区级配套10万元奖励。

解读:开发区大力支持商贸企业建设网络电商平台,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消费。支持省内外电商大企业、直播公司在开发区落地,励企业由实体销售向网络销售双渠道发展,聊城开发区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在一季度实现奖励标准的,给予向省、市争取的奖励资金。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支持辖区企业举办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积极争取省、市奖励资金,对参与山东好品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

解读:鼓励在开发区电商企业多多举办产品消费活动,对参与山东好品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争取省、市资金给予奖励。

(四)培育智慧商圈打造消费新模式。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发展无人超市、智慧商店等新型业态,以新服务新场景带动新消费,提升商圈场景数字化、服务精准化、管理智能化水平,我区积极推动申报省级智慧商圈建设试点,对申报成功的智慧商圈运营主体,争取市级50万元奖励,区级配套50万元奖励。

解读:为开发区居民消费更加方便、简单快捷,开发区向新时代消费环境发展,鼓励商圈内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加快完善便捷支付、商圈AR互动、智慧一键游等数字化设施建设,培育省级、市级智慧商圈,对申报成功的智慧商圈运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

(五)支持首店经济和秀展活动。推动振华购物中心、当代购物中心等区域商圈扩容升级,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发展首店经济,引进高端品牌,丰富消费体验。区财政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一定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型秀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解读:支持企业在原有商圈进行改造省级,支持企业对高端品牌进行招商,丰富开发区现有商圈的消费体验。支持首店引进,丰富消费需求,首店经济是时尚零售先行领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开发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建设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知名秀展活动的场地费用、宣传费用给予补助。

(六)积极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扩大年夜饭消费。组织企业参加市级开展的“春节美味团圆家”餐饮促消费活动,争取市财政支持。推动企业参加“齐鲁新春美食月”和“中国年”老字号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区级发放100万元餐饮消费券,激发餐饮消费活力,通过全时段、全方位的促消费活动。

解读:围绕推动社会消费回暖升温、增强群众过年氛围,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推出不同档次、不同品味的菜肴,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开展年夜饭服务到家,致力于扩大年夜饭消费。支持企业参加“齐鲁新春美食月”和“中国年”老字号网上年货节,开发区发放100万元餐饮消费券,助力企业开展餐饮消费活动的热情。

(七)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全年举办汽车销售、宠物食品等展会活动2场以上,培育我区优势产业展会品牌,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开发区,大力培育会展消费。

解读: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类展会的扶持力度,提升开发区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展会项目和企业进驻开发区,开展各种各样的展会活动。

(八)组织参加“惠享水城消费年”系列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惠享山东消费年”、“惠享水城消费年”活动。开发区全年举办 3场专题活动,其中“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解读:围绕餐饮、购物、家电家居、汽车等模版,以“惠享水城消费年”为主题,开发区组织本地商贸企业参加市级、区级消费活动,打造“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特色品牌,增加开发区品牌影响力,扩大广告效应。

(九)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开发区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品牌商品巡展、品牌商品巡展、后备箱集市等促销活动,推动品牌消费进农村,用于引导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引导连锁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区级财政按照获得省、市级奖励资金金额对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到街道及以下市场促销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补助。

解读:围绕“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组织商贸企业赴乡镇开展特色商品展销、年货大集等活动,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积极活跃农村消费。举办汽车下乡巡展、乡约在集、巡展等活动。开发区对参与下乡活动的企业给予场地租赁等一定费用的补助。

(十)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突出特色、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培育和挖掘社零额增长点,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积极争取省市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和鼓励纳统工作。区级财政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奖励3万元。

解读:开发区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挖掘潜力企业,做到成熟一批、纳统一批,对达到统计限额标准的,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部

具体联系人:董灿

咨询电话:0635-85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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