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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4425276

聊开管办发〔2023〕2号

2023-02-01

管委会办公室

有效

管办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聊开管办发〔2023〕2号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单位,各分支机构,发展服务中心,各产业园区,各国有企业: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惠享水城消费年”决策部署,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在落实好省出台的《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市出台的《聊城市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十条措施》等有关消费政策基础上,就支持全区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24号)、《开发区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聊开商投字〔2022〕2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区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2023年,全区新发放5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

二、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引进力度。推动全区有实力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积极争取省、市级财政资金,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实现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并在全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争取省、市级25万元奖励,区级配套10万元奖励。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支持辖区企业举办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积极争取省、市级奖励资金,对参与山东好品电商直播专场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

四、培育智慧商圈打造消费新模式。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发展无人超市、智慧商店等新型业态,以新服务新场景带动新消费,提升商圈场景数字化、服务精准化、管理智能化水平。我区积极推动申报省级智慧商圈建设试点,对申报成功的智慧商圈运营主体,争取市级50万元奖励,区级配套50万元奖励。

五、支持首店经济和秀展活动。推动振华购物中心、当代购物中心等区域商圈扩容升级,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发展首店经济,引进高端品牌,丰富消费体验。区财政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一定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型秀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六、积极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年夜饭消费黄金档期,扩大年夜饭消费。组织企业参加市级开展的“春节美味团圆家”餐饮促消费活动,争取市财政支持。推动企业参加“齐鲁新春美食月”和“中国年”老字号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区级发放100万元餐饮消费券,激发餐饮消费活力。

七、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全年举办汽车销售、宠物食品等展会活动2场以上,培育我区优势产业展会品牌,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开发区,大力培育会展消费。

八、组织参加“惠享水城消费年”系列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惠享山东消费年”、“惠享水城消费年”活动。开发区全年举办3场专题活动,其中“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九、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开发区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品牌商品巡展、品牌商品巡展、后备箱集市等促销活动,推动品牌消费进农村,用于引导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引导连锁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区级财政按照获得省、市级奖励资金金额对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到街道及以下市场促销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补助。

十、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突出特色、优化服务、提升品质,培育和挖掘社零额增长点,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积极争取省市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和鼓励纳统工作。区级财政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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