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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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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防汛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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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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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7743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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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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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
发
文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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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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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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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 |
时间: 2023年05月18日
一、政策背景
为做好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完善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建立事故防范、组织指挥、应急处置体系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政管理处起草修订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防汛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山东省防汛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0〕90号)《聊城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聊城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内容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件等10个部分组成,适用于本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江河洪水、渍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专用泵站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并根据响应级别,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有效处置突发应急情况。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具体联系人:史乃银
咨询电话:0635-85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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