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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40565042

聊开乡振发〔2023〕13号

2023-10-31

乡村振兴局

有效

部门文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聊开乡振发〔2023〕13号

各街道乡村振兴办:

现将《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  求,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各街道乡村振兴办要增强工作责任 感、紧迫感,按照“县抓推进、街道抓落实”的要求,切实 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和集中 排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是瞄准重点任务。结合集中排查工作,聚焦重点区域 和人群,全力解决应纳未纳、 一兜了之等问题;根据最新统计口径做好信息采集,实现疑似问题数据清零;严格纳入退出程序和标准,做好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坚决防止脱贫人口动态调整不规范现象。

三是合理谋划推进。要统筹谋划,倒排工期,加强协调, 将工作细化到点、明确到人,做到边采集边录入,确保在规 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任务。同时,11月份起,区局将对各街道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进行实地督导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细。

四是明确关键节点。10月31日前,各街道制定工作方 案并培训到镇村干部;11月2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并将 《2023年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收入表》放置农户家中;录入 完信息后各街道自行开展数据清洗,11月30日,区局将组 织人员开展系统数据分析清洗;12月5日前,完成脱贫享受 政策人口分类管理和监测帮扶对象的风险消除工作,及时标 注风险消除,将《各县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名单电子版经 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报信息中心;12月15日前, 根据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逯敏

联系电话:0635-8511225

邮箱:kfqxczxjā1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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