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为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向开发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635—8305337
电子邮箱:kfqxczxj@lc.shandong.cn
附件: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公告名单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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