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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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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应急管理处

文稿解读

文稿解读《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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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应急管理处

一、政策背景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供水水源种类有河水、湖水、地下水,行政区域内建有水厂2个,水质达到国家一类用水标准,供水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日,压力0.35兆帕。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资源年可利用总量为2.1492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流量1.74亿立方米,蓄水量2100万立方米,引水792万立方米,地下水3000万立方米(不含地热水),供水服务面积约12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0万。

为做好城市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责任明确、信息准确、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快速有效的应急体制和机制,有效预防、尽力控制和消除城市供水因水源不足、水源水质污染、供水设施被破坏等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减少其所造成的损害,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维护城区良好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政管理处起草修订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2020年修订)《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0号)等文件,结合《山东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聊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聊城市城区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原因、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县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人才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为做好城市供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责任明确、信息准确、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快速有效的应急体制和机制有效预防、尽力控制和消除城市供水因水源不足、水源水质污染、供水设施被破坏等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减少其所造成的损害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维护城区良好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内容由总则、组织指挥机制、预防检测、信息报告与预警、应急响应、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附则9个部分组成,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区城市公共供水,应由我区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水系统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

具体联系人:种法磊

    咨询电话:851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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